菏泽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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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编制总数84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事业编制10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80人(其中公务员72人,事业编制人员8人)。
(一)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履行行政监察法所规定的监察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的决定,监察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市政府及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
(二)负责调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市政府及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有关规定和责任人所犯错误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四)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章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五)会同市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县区政府,做好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县区监察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人选;负责监察局派驻市直各部门除“市管干部”以外的监察室的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组织和指导全市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完成省监察厅和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郝秀良:监察局副局长 正县级纪律检查员 负责监察局日常工作,分管监察综合室
王道文:市纪委常委、纠风办主任 主持纠风办工作
姜继彬: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协管纪检监察一、二、三室
赵中华:监察局副局长 分管执法监察室
王训华:正县级纪律检查员 分管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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