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
- 中文名
- 彭真
- 别名
- 傅懋恭
- 国籍
- 中国
- 民族
- 汉族
- 出生地
- 山西省曲沃县
- 出生日期
- 1902年10月12日
- 逝世日期
- 1997年4月26日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目录
1924年后任共青团太原地委书记、中共太原特支书记、中共天津地委组织部部长。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任中共顺直省委工人部、组织部部长,代理省委书记等职。
1929年6月在天津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在狱中曾任中共支部书记,多次组织领导狱中党员、难友进行绝食斗争。
1935年秋刑满出狱后,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协助刘少奇巩固发展“一二·九”运动的成果。
抗日战争爆发后,任中共中央北方局组织部部长,中共晋察冀中央分局书记,同晋察冀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聂荣臻等为建立、巩固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做出了贡献。
1941年到延安任中共中央党校教育长、副校长,参与领导整风运动,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党政军领导干部。
1944年起任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部长,中共中央组织部代理部长、部长。
1945年在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并在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8月任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抗日战争胜利后赴东北,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并先后兼任东北人民自治军、东北民主联军政治委员,与林彪、罗荣桓等在领导东北军民反击国民党军队军事进攻的同时,发动群众,建立地方政权,发展人民武装,巩固东北解放区。
1947年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
1948年12月,被任命为中共北平市(1949年改称北京市)市委书记。
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被任命为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1月当选为北京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
1950年2月,被推选为北京市总工会主席。12月,被任命为北京市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主任(至1953年3月)。
1951年1月,任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党组干事会副书记。2月,当选为北京市市长;再次当选北京市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同月,被任命为北京都市计划委员会主任(至1955年2月)。6月,被推荐为全国政协常委会临时学委主任。7月,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校长兼校务委员(至1956年11月)。
1952年4月,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委员(至1953年11月)。8月,增任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
1953年2月,任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
1954年9月,当选为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12月,当选为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1955年7月,在北京市第一次党代会上当选为北京市委第一书记。
1956年2月,任全国政协党组书记。9月,在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任中央书记处书记。
1958年6月至10月,任中央政法小组组长。8月,再次当选为北京市市长。
1959年4月,再次当选为政协第三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再次当选为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
1962年6月,再次当选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北京市市长。
1964年9月,再次当选北京市市长。
1965年1月,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新中国成立后还曾任中苏友好协会总会理事、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副主席。
“文化大革命”中遭受错误的批判和迫害。“文革”后复出,1979年2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至1981年6月)。6月,任五届全国人大法案委员会主任,同月,在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增选为副委员长。9月,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11月,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代秘书长。
1980年1月任中央政法委书记(至1983年5月)。同月,任中央党史委员会委员。3月,任中央“两案”指导委员会主任。9月,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82年9月,在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1983年6月,当选为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批准退出中央领导机构的请求。
1989年4月,任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名誉会长,同时任全国李大钊研究会名誉会长。1994年任中国黄河文化经济发展研究会名誉会长。
1997年4月26日在北京病逝。
是中共第七、第八、第十一、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二至第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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