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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负责综合研究提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进行总量平衡、结构调整,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政府工作部门。

目录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泰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56号)和《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泰发〔2010〕3号),设立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减少具体审批事项,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核范围,区分不同情况,将省下放的投资审核权限下放到县(市、区)政府审批、核准,或由企业自主决策。

(三)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国家、省审批的外,由市、县(市、区)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分别制定。

(四)将资本市场发展方面的职责划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五)加强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扩大开放条件下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加强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加大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力度,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加强对高技术产业的培育,加快发展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加强对全市能源问题的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研究,提高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全市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组织研究全市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牵头推进全市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承担全市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审核、上报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投融资、计划、价格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市财政拨款建设项目和市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我市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市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市铁路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高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促进全市高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好全市高端产业发展示范引导项目,促进全市高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七)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市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全市对上资金、项目集中对接的组织工作;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按照国家拟订的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编制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计划;综合平衡全市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市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地下矿产资源开发协调工作。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负责衔接省有关规划,指导县(市、区)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6个职能科室。

机构一

(一)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督办、信访、财务、政务公开、安全保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组织实施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委机关、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挂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

分析研究全市及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全市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计划;负责有关政策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组织系统内重大课题的调研;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组织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承担组织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的有关工作;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对国民经济动员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相关重大问题;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协调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参与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等有关前期论证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防灾减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平衡并协调实施全市资源环境相关领域的规划;组织拟订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参与保税区和各类开发区设立的审核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

(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研究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的有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市风险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组织研究全市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承担全市城乡统筹发展改革和小城镇综合改革的调研与指导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

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安排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负责省基建基金的申报和回收工作;参与全市重点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工作;负责审批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方案;监督检查市重点项目、市级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及审核、转报工作。[3]

机构二

(六)对外经济贸易科

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备选项目;承担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编制全市对外招商项目名册;承担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七)农村经济科

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渔业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农业利用外资重大项目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参与协调东平湖开发建设方面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以及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

(八)工业与能源交通科(挂市稀土办公室牌子)

分析预测工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工业发展战略,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工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承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稀土管理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交通发展建设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全市能源、交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重点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有关重大项目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及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

(九)高技术产业科(挂市高端产业办公室牌子)

综合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统筹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实施全市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工业性试验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平台建设;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高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促进全市高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市高端产业发展示范引导项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审核、转报工作。

(十)社会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提出有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拟订和衔接平衡全市社会发展规划,汇总编制全市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牵头组织开展全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审核及转报工作。

机构三

(十一)财政贸易科

研究分析我市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有关体制改革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市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审核、上报工作;参与全市社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承担省级创业引导基金参股我市创投企业的监管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管理市级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储备计划,指导、监督采购、储备、轮换和投放;组织拟订全市性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协调全市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协调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工作,以及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

(十二)经济合作科(挂市县域经济发展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经济合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市际间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经济技术洽谈工作;负责市际间区域经济协作组织及友好关系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综合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经济强县与欠发达县对口帮扶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全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综合评价及考核工作;拟订全市对口支援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省政府确定的我市对口支援工作;提出市对口支援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对口支援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对上资金、项目集中对接的组织工作。

(十三)市服务业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和实施措施;对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调度分析全市服务业有关情况,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的政策措施;管理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协调指导服务业政策性贷款有关工作;指导服务业行业协会发展;搞好服务业发展的监测、预警、预测、信息发布和形势分析及定期通报;负责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四)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

负责对市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稽察;组织开展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受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负责对国家、省出资的泰安项目的稽察工作,配合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稽察办对国家出资的泰安项目的稽察工作;指导全市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拟订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和标准;依法对市重点项目和市级以上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市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提出全市铁路建设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铁路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铁路建设、征地拆迁等工作;组织落实由我市承担的铁路建设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承担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承担市铁路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六)市地下矿产资源开发协调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地下矿产资源开发协调方面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组织与协调辖区内占压地下矿产资源建(构)筑物的搬迁工作;协调因开采煤炭、岩盐、石膏、硫矿等造成的建(构)筑物斑裂的维修、赔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采矿塌陷地的征用及赔偿工作;组织矿区县(市、区)和有关企业专职搬迁人员的业务培训;监督指导矿区各县(市、区)和企业对搬迁政策法规的落实。

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人事科)承担。

人员编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47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4名,科级领导职数3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其他事项

(一)管理市物价局、市粮食局。

(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全市粮食(包括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市商务局作为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植物油、食糖、羊毛等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市商务局联合发布。

(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

(五)电力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电力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电力中长期规划,规划电力投资项目布局,负责拟订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拟订全市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拟订电力价格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制定下达年度发电计划并监督执行,协调电力生产运行中煤炭运输等重大问题。

(六)建立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七)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1、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安排政府拨款建设项目和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做好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2、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问题。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前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后期;概算方案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组织审查并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初步设计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市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领导信息

闫恂秋同志:主持委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高丽丽同志:主持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工作,分管工业与能源交通科、市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及老干部、妇联、计划生育、委机关招商引资工作;

董 军同志:主持市援疆工作办公室工作,分管高技术产业科、经济合作科及县域经济发展方面的工作;

任广军同志: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科、社会发展科及审批窗口工作,联系市工程咨询院;

姚志贤同志:分管发展规划科、农村经济科、机关党委及纪检、工会、政务公开、行风建设工作;

梁进涛同志:分管国民经济综合科、财政贸易科及《发展与改革》编辑工作;

田 华同志:分管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市服务业办公室,主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联系市服务业发展促进会;

张学印同志:主持市工程咨询院的工作;

韩庆东同志:负责市援疆前方工作指挥部的有关工作;

贾明清同志:分管对外经济贸易科、市地下矿产资源开发协调办公室的工作,协助高丽丽同志做好工业与能源交通方面的工作;

杨春新同志:主持市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

陈德瑞同志:分管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协助姚志贤同志做好发展规划方面工作,协助梁进涛同志做好国民经济综合研究方面的工作;

杨东春同志:主持市服务业办公室工作。

单位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市政府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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