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琳
朱琳,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江苏泗洪人,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安徽教育学院函授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2017年8月,被开除党籍公职。
目录
2000年08月至2007年04月,历任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分党组成员、副主任、分党组书记、主任;
2007年04月至2011年04月,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分党组书记、主任;
2011年04月至2017年04月,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违纪被查
2017年4月,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朱琳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立案审查
2017年8月,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对安徽省质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朱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礼品,将个人费用在下属单位报销;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法双开
朱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全面破纪,政商关系“亲清不分”,肆意权钱交易,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损害了党的利益和形象,破坏了所在单位政治生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朱琳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察厅报安徽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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