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目录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证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金融证券方面的工作部署;会同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研究拟定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汇总分析全市金融业统计数据和运行情况;配合协助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三)负责国家驻我市金融监管机构和国有、股份制以及外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金融租赁、典当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协调服务,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支持和促进金融改革与创新;协调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四)协调指导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改制、股本变更,指导其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参与策划、指导、规范重大资产整合、重组及融资工作。
(五)研究拟定全市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六)协助省证券监管部门做好对我市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跟踪检测全市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统计资料;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并购、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全市上市公司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等
市金融办现设6个职能科室
(一)秘书科:
协助办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信访、档案、保密、机要、接待、安全保卫、财务、资产管理、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及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二)综合科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本市金融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汇总分析全市金融业统计数据和运行情况,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涉及全市金融证券业的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金融信息服务网络的建立与日常维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保险、信托、金融租赁、典当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宏观管理及监督指导,配合监管部门抓好非银行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风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政府及企业债券的发行初审工作。
(三)银行协调发展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银行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本市银行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与国内外各类银行的联系与沟通,引导其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并协调解决应由我市地方解决的问题;负责协调银企合作工作,促进驻地金融机构更好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总体掌握全市银行运行情况,调查研究我市银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及政策性建议;加强与银行监管机构的联系和沟通,配合监管部门抓好银行业防范和化解风险工作。
(四)证券协调指导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发展资本市场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证券工作规划;加强对全市证券工作的调查研究,拟定促进全市证券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与各级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联系和沟通,配合做好对我市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监管;具体负责上市后备资源的培植工作,做好对企业上市工作的协调指导;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并购、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全市上市工司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五)股份公司股权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改制、股本变更等工作;指导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规范运作,依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负责证券场外交易清理整顿善后处理工作;承担在原淄博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挂牌企业的股权管理工作等。
(六)保险与担保科
拟定全市保险业和担保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调度分析全市保险业和担保业运行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配合保险监管机构做好监管工作;负责驻淄保险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政策性保险工作;拟订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管理政策,负责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初审和业务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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