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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物价局是山东省政府负责物价工作的行政机构。地址位于济南市东关大街长盛小区38号。

目录

 起草价格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价格工作规划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研究提出全省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建议;承担运用价格政策杠杆引导资源配置,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的责任。

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拟订全省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目录;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全省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审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审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

研究拟订全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全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省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

负责全省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发布市场价格信息,拟订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建立全省价格调节基金的意见,拟订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管理省级粮食风险基金。

负责价格评估和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工作。

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任,负责反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价格与收费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承担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处理价格和收费争议;监督、指导经营者、中介机构及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省物价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综合法规处

拟订全省价格工作规划和改革方案,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起草价格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全省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拟订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管理省级粮食风险基金;拟订省定价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价格听证工作;承担反价格垄断有关工作;承担价格宣传工作。

价格管理处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范围,提出有关资源性产品、药品、重要农产品、交通运输等商品或服务价格的意见;协调、平衡省授权各地管理的商品及服务价格;承担重要商品储备价格管理和实施粮食最低保护价制度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价格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

收费管理处

承担全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的有关工作,颁发和管理收费许可证并定期审验;配合有关部门审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范围,提出有关医疗、教育、房地产、旅游、收费公路等商品或服务价格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乱收费行为进行治理整顿,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费改税工作;承担有关价格与收费争

成本调查监审处

负责拟订成本调查、监审办法及成本监审目录;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制定价格前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承担全省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

机关党工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领导介绍

陈充: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省物价局全面工作。

徐强:副巡视员、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机关党委和人事处、收费管理处、省价格认证中心,联系价格事务所工作。

董金文: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综合法规处、省价格监督检查局、省价格监测中心。

宋善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纪检监察、省价格研究所、机关服务中心。

王海明: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办公室、价格管理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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