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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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09-1985.07,山东大学光学系技术光学专业学生;
1985.07-1989.09,山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处(四处)大要案科办事员;
1989.09-1993.06,山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处(四处)大要案科科员;
1993.06-1994.12,山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处(四处)材料科副科长;
1994.12-1997.05,山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处(四处)缉毒科副科长;
1997.05-2001.02,山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大要案侦查科科长;
2001.02-2005.01,山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副总队长;
2005.01-2005.10,山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刑事警察总队)副总队长兼反恐和打黑工作处副处长;
2005.10-2010.07,山东省公安厅反恐和打黑工作处处长;
2010.07-2013.03,山东省公安厅反恐怖总队总队长;
2013.03-2013.04,泰安市副市级干部;
2013.04-2015.06,泰安市副市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5.06- ,泰安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负责公安、国家安全、民政、司法、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族宗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信访、老龄、仲裁、残疾人事业、军民关系、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泰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国家安全局、山东省泰安监狱、市红十字会、驻泰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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