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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

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于2017年4月26日在北京成立,由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新闻社、中国搜索联合发起成立。

目录

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在第二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成立,联合发起机构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日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新闻社、中国搜索等10家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和新媒体网站。

联盟宣言

宣言指出,新闻作品是新闻媒体的核心资源和宝贵资产,新闻媒体乐见自己的新闻作品被更广泛传播,但“先授权后使用、先授权后传播”是新闻传播行为的基本底线,也是版权使用的基本原则。未经授权擅自转载转引,不署作品来源,对原文标题内容改头换面、拼凑嫁接、断章取义,甚至从中谋利,严重侵犯了新闻媒体的权益,严重伤害了新闻工作者的劳动和创作热情,极大地阻碍了新闻媒体在融合发展、内容生产和传播方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严重影响了整个新闻媒体和传媒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宣言表示,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将在新闻作品版权统一管理、制定版权合作规则、组织共同议价、支持成员单位维权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媒体版权联盟将积极帮助成员单位充分依托现行法律规定,进行有效的版权保护,实现资产权益的最大化。同时,媒体版权联盟将秉持先取得授权再使用的原则,为新闻作品需求者合法取得新闻作品使用授权,构建公平便捷的版权交易渠道,营造健康的新闻作品版权交易秩序提供方便通道。宣言倡议社会各界尊重和保护新闻作品的版权,尊重和保护新闻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创作热情。

联盟呼吁中国新闻媒体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抵制新闻侵权行为,欢迎更多的新闻媒体积极加入,精诚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的新闻作品版权保护事业。

宣言表示,中国搜索将为媒体版权联盟成员开展新闻维权、加强行业互利合作、促进新闻作品资源共享、方便新闻作品版权公平交易、运用先进技术加强版权监管等,提供全方位的支撑和服务。

成立意义

此举表明,新闻媒体将采取积极行动和有力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和版权合作,加强媒体融合和内容创新,共同打造新闻媒体版权共享、监控、交易网络平台,加大新闻媒体作品版权保护和维权力度,合力破解新闻作品版权保护难题,更好地促进我国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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