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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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平将军是江苏省吴县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
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参加常熟人民抗日自卫大队,1938年参加新四军。
抗日战争时期,任江苏常熟人民抗日自卫大队队指导员,江苏常熟人民抗日自卫大队中队长,新四军6团3营连长,新四军第1纵队1团3营教导员,新四军第1纵队1团3营营长,新四军1师1旅作战科长,新四军1师1旅特务3团参谋长,苏中军区作战科科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中野战军第7纵队55团团长,华中野战军第7纵队旅参谋长,第一野战军19兵团参谋处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总参谋部2部处长,中央军委防空军作战处处长,中央军委防空军参谋长助理,空4军参谋长,空4军副军长,空4军军长,南京军区空军副司令员。
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
周建平,1919年出生,江苏省吴县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新四军。
(一)
周建平1938年参加了常熟人民抗日自卫大队,并于同年参加新四军。
抗日战争时期,周建平历任江苏常熟人民抗日自卫大队指导员、中队长、新四军6团3营连长、新四军第1纵队1团3营教导员、营长、新四军第1师1旅作战科科长、1旅特务3团参谋长、苏中军区作战科科长。
(二)
抗战胜利后,周建平任华中野战军第7纵队55团团长、第7纵队旅参谋长、第一野战军第19兵团参谋处处长。
有资料显示:
1949年2月,华东野战军奉命改称为第三野战军,下辖第7、8、9、10兵团,周建平任第10兵团参谋长。
(三)
新中国成立后,周建平历任总参谋部第2部处长、军委防空军作战处处长、防空军参谋长助理、空4军参谋长、副军长、军长、南京军区空军副司令员。
“文革”中,叶群把为林立果找对象的任务交给江腾蛟,江腾蛟组织了一个由8个人组成的找人小组,组长是空4军的一位师副政委。这个小组受空4军军长周建平、政委王维国指挥,后来由林立果控制,称为“上海小组”。
1971年9月“林彪事件”后,周建平因是“联合舰队”骨干成员遭到逮捕。
1980年,周建平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犯有反革命罪。
据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决书载:1971年3月31日,林立果根据《571工程纪要》建立“指挥班子”的计划,在上海召集江腾蛟和空4军政委王维国、空5军政委陈励耘、南京军区空军副司令员周建平秘密开会,指定江腾蛟为南京、上海、杭州“进行三点联系、配合、协同作战”的负责人。
1981年,周建平被免于起诉,按师职待遇安置地方。
周建平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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