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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消息显示,国务院决定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1]

目录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要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任务、推进改革工作,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要改革事项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组长为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副组长为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和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向阳。小组成员包括中编办、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等十个部委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财政部部长助理戴柏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

当前PPP模式推进过程中,政府支出部分虽均可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但在实践中工程项目可能适用招投标法(业务主管部门为发改委),而非工程项目的可能适用政府采购法(业务主管部门为财政部),两种办法在具体操作上存在差异。

PPP当前已经成为各地稳增长的一大手段。据财政部PPP中心数据显示,截止到今年5月底,全国各地推出的PPP项目数量已经达到8644个,投资总额超过9.8万亿。

这种法律上不同的规定,造成实践中的困惑,比如是否要进行“二次招标”。不少PPP项目相关方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PPP项目招投标选好社会资本后,若该社会资本具备工程建设等资质,PPP项目后续的工程承包等环节,是否还要再次进行“二次招标”,不同的法律有不同的规定,造成实践中的困惑,担心埋下风险。

组成人员

组长

张高丽(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

楼继伟(财政部部长)

丁向阳(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员

李晓全(中央编办副主任)

连维良(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顾朝曦(民政部副部长)

戴柏华(财政部部长助理)

张义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范一飞(人民银行副行长)

顾炬(税务总局副局长)

马正其(工商总局副局长)

袁曙宏(法制办副主任)

文件全文

国办发〔2016〕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要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任务、推进改革工作,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要改革事项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楼继伟 财政部部长

丁向阳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李晓全 中央编办副主任

连维良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顾朝曦 民政部副部长

戴柏华 财政部部长助理

张义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范一飞 人民银行副行长

顾 炬 税务总局副局长

马正其 工商总局副局长

袁曙宏 法制办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财政部部长助理戴柏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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