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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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9月—1987年7月 嘉应教育学院政治专业学习大专毕业;
1987年7月——1990.7月 梅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团委副书记;
(期间:1988年5月-1990年7月 借调梅县教育局教育股,1988年9月-1991年7月 在华南师范大学政法系政治教育专业学习大学毕业);
1990年7月—1998年6月 历任梅州市政府调研室科员、副科长、科长、副主任;
1998年6月—2000年3月 中共梅州市委政策研究室经济科科长;
(期间:1996年9月-1999年7月 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
2000年3月—2002年12月 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副秘书长;
2002年12月—2003年3月 中共蕉岭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
2003年3月—2005年8月 中共蕉岭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代县长、县长
(期间:2004年9月-2004年12月 在广东省委党校中青一班学习);
2005年12月—2011年11月 中共蕉岭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
2011年11月—2011年12月 中共梅州市委常委,蕉岭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3]
2011年12月—2012年1月 中共梅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宣传系统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蕉岭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1月—2016年6月 中共梅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宣传系统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期间:2012年3月 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6年6月24日,据广东省纪委消息:中共梅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宣传系统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周章新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11月18日,据高检网消息,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中共梅州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周章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7年3月6日,据中纪委网站消息,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对梅州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周章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周章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和搞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出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和挪用公款犯罪。
周章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章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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