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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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划,《办法》将于2016年11月正式施行,各项配套操作细则也在陆续跟进。对此,交通部党组书记杨传堂强调,要尽快推进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与省市监管平台、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对接和联调测试,为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转变监管方式,实现决策科学化、监管精细化、服务精准化提供支持和保障。
自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颁布两项网约车管理规范后,为了提升各城市监管能力,交通部开始加速进行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建设工作。10月初,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还公开表示,要建设中央层面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和各地网约车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实时掌握驾驶员身份、车辆运行轨迹等情况,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保障乘客安全,有效防范风险。
杨传堂直言,该平台目前满足了管理部门依法履职的基本需求,也为网约车平台企业在各城市推广落地创造了条件,是实现对新业态全过程监管、营造良好市场发展环境的技术保障。
“网约车管理细则制定最初,我们就曾建议交通部将专车管理后台和城市管理出租车管理后台合并”,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告诉媒体,目前滴滴等网约车运营商已经实现了网约车与出租车数据共享,用户通过一个平台既可以叫网约车、也可打出租车,不过考虑到出租车属地管理的性质,地方也曾要求企业将数据与之共享,但进展并不顺利。朱巍坦言,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启用,就是为了落实交通部最初的主张,即实现网约车、出租车的统一管理、调控,不仅有利于保障数据安全、行驶安全,确保对司机、车辆的动态监控,也有助于城市智慧交通的建设。
不过他也提醒,对于众多网约车企业而言,数据就是商业机密,一般不愿与他人共享,监管平台要在征求企业意见的前提下才能征用,“另外,对于乘客而言,这类大数据更是包含着众多个人隐私,如何在监管网约车运行的同时,规避越界监管乃至刺探隐私,也是平台运行方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而一旦出现数据泄露、数据失实,平台也必须承担责任”。
不过市场的担忧并未成真,多数网约车企业并未对监管平台表达出抵触情绪。滴滴方面向媒体表示,滴滴目前正在接入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神州专车则称已经按照相关要求接入该平台,神州专车表示,“支持各城市对网约车跨界监管工作的需要,已经按照要求接入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
事实上,除了接入上述平台之外,滴滴在近期频繁与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达成合作。2016年10月滴滴与贵阳市政府机构共同成立了“中国网约车大数据交互共享中心”,推动当地道路运输管理相关数据公开,重点在公交、物流、网络预约出租车等领域展开合作。据介绍,该中心未来将着力打造新型业态交通运输大数据体系,推进交通行业数据资源在线聚集、开放和应用,逐步实现各个网约车平台的数据聚合、通用。
此外,2016年9月,滴滴还与深圳公安刑事侦查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除计划对加入滴滴的司机开展实时身份信息审核、背景筛查外,还将利用大量的出行数据,在预防违法犯罪宣传、打击违法犯罪方面,为深圳警方提供协助。业内人士指出,移动出行的规模化让网约车企业与政府相关平台的联动密集起来,随着网约车细则生效,双方的监管与合作更显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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