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源发
崔源发,男,曾任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钨控股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6年10月,因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
目录
曾任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钨控股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16年5月20日,据江西省纪委消息: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钨控股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崔源发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8月4日,据江西省纪委消息:日前,中共江西省纪委对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钨控股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崔源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崔源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崔源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崔源发开除党籍处分;由省国资委给予崔源发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上交财政;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6年10月8日, 据高检网消息,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决定,对由鹰潭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崔源发(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