俸禄
- 中文名
- 俸禄
- 拼 音
- fèng lù
- 注 音
- ㄈㄥˋ ㄌㄨˋ
- 出 处
- 《韩诗外传》
目录
古代皇朝政府按规定给予各级官吏的报酬。
1、《韩诗外传》卷九:“田子为相,三年归休,得金百镒奉其母。母曰:‘子安得此金?’对曰:‘所受俸禄也。’”
2、《三国志·吴志·朱桓传》:“爱养吏士,赡护六亲,俸禄产业,皆与共分。”
3、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故三·优老》:“﹝康熙﹞二十一年云南平,世缨疏辞俸禄且乞骸骨,特赐白金三百两,驰驿回籍。”
4、冰心《两个家庭》:“谁知回国以后,政府只给他一名差遣员的缺,受了一月二百块钱无功的俸禄,他已经灰了一大半的心了。”
5、《北史·韦孝宽传》:“﹝韦孝宽﹞又早丧父母,事兄嫂甚谨,所得俸禄,不入私房。亲族有孤遗者,必加振赡。朝野以此称焉。”
春秋以前的禄以田邑为主,战国时以实物为主。夏商贵族食禄制度缺乏记载,难以详悉。不过他们各有一定数量土地,食土地收入是肯定的。西周、春秋时,周王室有土地方千里。诸侯、卿、大夫、士亦各以等级占有土地。春秋时“大国之师,一旅之田”。一旅为五百人,每人耕田百亩,卿的禄田约为五万亩。《孟子·万章下》有“君十卿禄,卿禄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的说法,实际情况大概不可能这样整齐。除无限期占有土地之外,商周贵族还往往获得定期占有土地的权益。例如商代小臣缶铭文说:“王易(锡)小臣缶湡积五年。”是商王赏小臣缶收取湡地禾稼,其时间以五年为限。
春秋时,由于赋税制度的变化,逐渐实行谷禄制。如孔子为鲁司寇,有“奉(俸)粟六万”,后来到卫国作官,亦有俸粟六万。至战国,各侯国普遍施行谷禄制。魏文侯以魏成子为相国,“食禄千钟”。燕王哙让位给相国子之,命令将有三百石以上官俸的官吏的官印交给子之,由他委派官吏。秦国的官俸有五十石、一百石以至五百石、六百石以上等级别。楚国用“担”来计算官禄,至有“禄万担”者。
战国时期,王室勋贵,除任官职有俸禄外,还有封邑;国王王后的宠幸,有的也有封邑。齐国孟尝君任相国,继承其父封地,“封万户于薛”。吕不韦于秦庄襄王元年为丞相,封文信侯,“食洛阳十万户”,还“食蓝田十二县”。楚顷襄王的宠臣有川侯、夏侯、鄢陵君、寿陵君。秦庄襄王王后封嫪毐为长信侯,赐与山阳地,又以河西(今山西间黄河南段以西地);太原郡(今山西中部地)为毐国。但这时的封君,一般只食封邑租税,不得占有土地人民,封君制为分封制形式的残留。
先秦时为官府服务者只受廪食的待遇。如医者按治疗效果领取不等的食粮。乐工及百工亦有廪食。
春秋末年,世卿世禄制度逐渐瓦解,各诸侯国王为争霸图强,纷纷选拔任用贤能之士,以雇佣方法据其职务高低,给予不等的实物,如以粟做为俸禄,从而达到招贤强国的目的。战国时期,实物俸禄在各国得以普遍推广,计量单位由斗改石。汉代,俸禄制度开始正规化。朝廷按官吏不同级别,给予相应的俸禄。
东汉初年,又规定凡官吏俸禄,钱币与实物各半。至南朝梁时,官吏级别实行九品制,俸禄亦依此而推。北齐官吏级别亦行九品制,但俸禄不以粟计,而以帛计。隋代俸禄又以粟计,一年分春、秋两次发给官吏。其级别也更正规,如一品为九百石,自一品至正四品之间各级相差一百石。唐继隋制,然亦有小异:京外官吏俸禄比京官次等;于主要俸禄之外,据官吏品级给予俸食,用于雇佣警卫及庶仆人员,即统称之“俸料钱”。唐中期至清末,俸禄以货币为主。俸料钱在官吏的全部俸禄中所占比重已超过一半之多。同时,因货币在税收结构中成分增加及商品经济的发展,唐之俸禄制度已由实物完全向货币化发展、转化。开元二十四年( 736 )唐玄宗正式改革俸禄制度,统一了俸禄的等级与形式。唐代以后,虽然有时仍然将实物乃至土地作为俸禄,但实行的基本是以货币为主要形式的俸禄制度。
俸禄制度要求官吏在享受俸禄的同时履行一定的职责。若官吏违反朝廷有关法令,或有渎职行为,其俸禄便要相应扣除。早在汉代就已对官吏实行罚俸制度。唐代规定,凡文武官员在朝堂上不守礼仪,罚一月俸;举凡推荐人才不当,处理公文稽迟,科举考试泄题,无故超假等失职行为,皆处罚俸。至清代,罚俸制度更加严密,如官员在官署酗酒、赌博、推诿等,均要受罚俸处分。
明朝官员品级和俸禄
明朝官员品级和俸禄(以万历年间为准)
正一品(月俸八十七石)
太师太傅太保宗人令左右宗正左右都督左右宗人
从一品(月俸七十二石)
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都督同知
正二品(月俸六十一石)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尚书左右都御使
都督俭事正留守都指挥使袭封衍行公
从二品(月俸四十八石)
布政使都指挥同知
正三品(月俸三十五石)
太子宾客侍郎副都御使通政使大理寺卿
太常寺卿詹事府尹按察使副留守
都指挥佥事使指挥事
从三品(月俸二十六石)
光禄寺卿太仆寺卿行太仆寺卿苑马寺卿参政
都转运盐使留守司指挥同知宣慰使
正四品(月俸二十四石)
佥都御史通政大理寺少卿太常寺少卿太仆少卿
少詹事鸿胪寺卿京府丞按察司副使行太仆寺少卿
苑马寺少卿知府卫指挥佥事宣慰司同知提督四夷馆少卿
从四品(月俸二十石)
国子监祭酒布政司参议盐运司同知宣慰司副使宣抚司宣抚
正五品(月俸十六石)
华盖殿大学士谨身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
春坊大学士翰林院学士庶子通政司参议大理寺丞
尚宝寺卿光禄寺少卿六部郎中钦天监正太医院使
京府治中宗人府经历上林院监正按察使佥事府同知
王府长史仪卫正千户宣抚使同知
从五品(月俸十四石)
侍读侍讲学士谕德洗马尚宝少卿鸿胪少卿
部员外郎五府经历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卫镇抚
副千户仪卫副招讨宣抚司副使安抚使安抚
正六品(月俸十石)
大理寺正詹事丞中允侍读
侍讲司业太常寺丞尚宝司丞太仆寺丞
行太仆寺丞主事太医院判都督院经历京县知县
府通判上林苑监副钦天监副五官正兵马指挥
留守司经历都司经历断事百户典仗正
神乐观提点长官司副诏讨宣抚俭事安抚同知善世正
从六品(月俸八石)
赞善司直郎修撰光禄寺丞光禄寺署正
鸿胪寺丞大理寺副京府推官布政司经历布政司理问
盐运同判官州同知盐课司提举市舶司提举河梁副提举
安抚司副使
正七品(月俸七石五斗)
都给事中监察御使编修大理寺评事行人司正五府都事
都察院都事通政司经历太常寺傅士大常寺典簿兵马副指挥
营膳司所正京县丞府推官知县按察司经历
留守司,都司都事,副断事审理安抚司俭事蛮夷长官
从七品(月俸七石)
翰林院检讨左右给事中中书舍人行人司副光禄寺典簿
光禄寺署丞詹事府主薄詹事府主簿京府经历灵台郎
祠祭署奉祀州判官盐课司副提举布政司都事副理问
盐运司经历卫经历宣慰经历招讨司经历蛮夷副长官
正八品(月俸六石六斗)
国子监丞五经博士行人部照磨通政司佑事
京主簿保章正御医协律郎典牧所提领
营缮司所副卫知事府经历县丞煎盐司提举
按察司知事宣慰都事王府典簿正王府典宝正王府奉祀正
王府良医正王府典膳正讲经大通关宝钞,龙江司提举
至灵元府崇真宫灵官
从八品(月俸六石)
清纪郎翰林院典籍国子监助教国子监典簿国子监博士
光禄彔事光禄监事鸿胪寺主簿京府知事运司知事
挈壸正祠祭署祀丞布政司照磨王府典膳副王府奉祀副
王府典宝副王府良医副宣慰司经历神乐观知观崇真宫副灵官
左右觉义左右玄义
正九品(月俸五石五斗)
校书侍书国子监学正部检校鸿胪寺署丞
五官监候五官司历营缮所丞府知事龙江宝钞副提举
县主簿长史司主簿长史司典仪正长史司典乐牧监正
茶马大使赞礼郎奉銮知事宣抚知事安抚知事
颜料局大使皮作局大使鞍辔局大使宝源局大使织染所大使
承运库大使宝钞广惠大使广积库大使赃罚库大使京府织染局大使
十字库大使典牧所大使会同馆大使文思院大使杂造局大使
从九品(月俸五石)
待诏司谏通事舍人正字詹事府彔事
司务学彔典籍鸣赞序班
司晨漏刻博士司牧局大使牧监副圉长
大医院吏目提举司吏目盐课司吏目州所吏目副教授
染造大使织染局大使府仓大使司库司大使司狱副使
巡检副使茶马副使教坊司韶舞司乐按察司检校
府照磨宣抚司照磨典仪副教授草场大使
军储大使御马大使都督府大使门仓大使军器局大使
典牧所副使会同馆副使文思院副使伴读颜料局副使
承运库副使宝钞广惠副使广积库副使赃罚库副使十字库副使
广盈库大使太仓银库大使大仆寺大使京府库大使都税大使
宣课大使柴炭司大使京府织染局副使皮作局副使鞍辔局副使
宝源局副使织染所副使正术正科都纲
都纪太常寺同乐都司、运司、府学、京卫、宣抚、宣慰司学教授
司牲司大使杂造局副使节慎库大使营膳所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