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库-中国往事  > 所属分类  > 
[0] 评论[0] 编辑

候群症

综合征(英语:Syndrome)又称为综合症,港台译作症候群,是一医学术语,指在某些可能的疾病出现时,经常会同时出现的临床特征、症状、现象,此时医师可针对出现的其中一种表征,警觉可能一并出现的相关变化,然而实际的病原、确定诊断的疾病名称或相关生理变化可能无法确知。而有些过去未知的疾病表现,经过研究后仍然保留综合征的称呼。

目录

手机候群症,短信候群症,电脑候群症,更专业斯德哥尔摩候群症。

典例

1973年8月23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突然闯进了2个全副武装的绑匪,对著1家银行一阵狂扫乱射,一边射一边说Party(晚会)开始了,就有3男1女的店员被抓,并被扔到地下室黑房子里。6天以后,这几个人不但拒绝外面的营救,而且他们认为营救她们的警察要害她们,而绑架她们的人是在保护她们。为什么? 因为在这几天当中,绑架她们的人,除了对他们的生命进行威胁外,而且还让他们相信随时都可以开枪打死她们。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没有打死她们,没开枪,他们已经感激不尽了。不但如此,绑匪还给他们食物,给饭吃。在这种情况下,这几个绑匪一下子就变得像神一样的。

研究者发现到这种症候群的例子见诸于各种不同的经验中,范围从集中营的囚犯、战争囚犯、乃至于娼妓、受虐妇女与乱伦的受害者。

这项调查的结论是,如果符合某些条件,任何人都有可能遭受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这是1种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强烈的求生的欲望,使她们认同了绑架她们的人,甚至绑匪喜欢的,他们就喜欢;绑匪讨厌的他们就讨厌。结果他们被营救出来时,你听不到他们对绑架者的控诉,相反的是,1位女士说:他们2个根本就不是坏人,她还和其中1个订了婚。还有1个干脆在全世界为其中1个绑架者筹款,还建立了1个为绑架他的人辩护的基金会,这时候全世界都傻了,这个病名就产生了,叫作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必要条件

第一,是要你切实感觉到你的生命受到威胁,让你感觉到,至于是不是要发生不一定。然后相信这个施暴的人随时会这么做,是毫不犹豫。

第二,这个施暴的人一定会给你施以小恩小惠,最关键的条件。如在你各种绝望的情况下给你水喝。

第三,除了他给所控制的信息和思想,任何其它信息都不让你得到,完全隔离了。

第四,让你感到无路可逃。

有了这4个条件下,人们就会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附件列表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下一篇 农奴制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 友情链接:
  • 中原企业家
  • 华锐社区
  • 法学学习
  • 故事库
  • 舆情信息
  • 郑州商业观察
  • 美丽中国
  • 药食同源
  • Lovely China
  • 纯欲天花板
  • 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