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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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男,1958年7月生,汉族,山东宁津人,大学学历,1975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德州地区新华书店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德州新华出版发行企业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德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德州新华出版发行企业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省新华书店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兼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济南市市中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2016年6月27日,据山东省纪委消息,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原副总经理,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刘强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9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刘强的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2016年9月23日,据山东省纪委消息:中共山东省纪委对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刘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配偶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企业股份,长期占用下属单位住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私营企业股份,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刘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强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察厅报山东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了解,2016年6月2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山东出版集团党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管党治党不严,“三大问题”突出。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不强,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化解不力;守护思想文化阵地意识不强,对党的建设重视不够,对基层党的建设指导不力,不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现象比较普遍。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监督执纪问责不力;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公信力不强,存在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任人唯亲等现象。还有干部使用划线“一刀切”造成人才浪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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