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的英文译为:LicensedPharmac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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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的英文译为:LicensedPharmacist。
1994年3月,人事部、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
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定为每年10月。
| 序号 | 科目 | 考试形式 |
| 1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客观题 |
| 2 | 药学专业知识(一) | 客观题 |
| 3 | 药学专业知识(二) | 客观题 |
| 4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 客观题 |
| 5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客观题 |
| 6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客观题 |
| 7 |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 客观题 |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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