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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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全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起草;处理检察信息;处理机要文件;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对下级院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下设档案科、检察长办公室、文秘科、督联科、机要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 。
1、协助院党组抓好全省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负责省院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干部人事政策的落实;
3、指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检察队伍的管理工作,制定全省检察机关干部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4、协助省委主管部门和省辖市委管理市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
5、负责省院派出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提请任免事项 。
组织并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干警思想理论武装;组织开展检察新闻宣传,及时报道省院重要举措和重大会议精神,宣传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举措和成效;承办全省检察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开展典型宣传,推进争先创优;组织开展全省检察系统的文化体育活动,推进全省检察文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检察文化建设长效机制 。
按照高检院、省院内设机构设置职责任务的划分要求,教育处行使对全省检察干部教育培训的行政管理职能。承担全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的计划、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高检院、省院的教育培训工作部署,结合安徽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2、根据检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推进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改革,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提高执法公信力和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提高专业化、职业化、规范水平为主线,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和检察业务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为全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3、制定全省检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督促各部门、各级院实施情况,做好调查研究和对下指导工作;
4、推动人才强检战略的实施,开展全省检察系统师资的选聘、培训和考核工作,考查推荐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人选,组织开展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工作,检查督导全省业务尖子、办案能手评审工作的开展;
5、组织安排、指导全省检察系统开展各类岗位培训和业务训练工作;
6、督促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完成由高检院规定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的各项调训任务;
7、总结、评比、表彰、推广全省检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先进集体、个人和典型经验,指导、协调、督促省院和各市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全省检察系统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培训的计划、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
9、完成高检院教育培训部、省院政治部布置安排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