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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摄影家协会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成立于1978年4月,前身为中国摄影家协会安徽分会;1989年中国摄影家协会安徽分会更名为安徽省摄影家协会。

目录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作为安徽省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的组织,是一个群众性、学术性、文艺性兼备的群众性艺术团体,其任务是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广大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繁荣摄影事业,建设先进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省摄影家协会下设组联部、创作部、展览部、安徽省摄影家协会职业技能鉴定所。截止2014年6月底,省摄协会员达到6000人,这其中包括563位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而这个统计仅仅截止到去年年底。 

 1978年协会成立之时,马昭运同志当选为第一届主席,董青任副主席。1988年召开第二次省摄影家协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袁廉民为主席,高桂亮、乐金林、陈玉华、徐殿奎为副主席。2001年召开第三次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康诗纬为主席,徐殿奎、凌军、陆开蒂、孙超、曾明宣、陈志勇、张永富为副主席。2007年12月,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徐殿奎当选主席,乐卫星、刘小兵、孙超、陆开蒂、陈志勇、张永富当选副主席。2013年12月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陈志勇当选主席,乐卫星当选常务副主席,王武、王朝阳、刘小兵、刘少宁、刘新义、许国、张永富、李晓红、武子轩、潘成当选副主席。

协会发展

安徽省摄协时刻重视提高摄协社会地位及影响,更好的为会员服务。协会通过沟通协调以及地方的大力支持,省摄协会员能继续享受黄山风景区、天柱山摄影创作免除门票、索道票,徽州区、九华山大愿文化园等地方创作免除门票的礼遇和优待,进一步增强了协会的凝聚力和会员的“含金量”。

同时,省摄影家协会重视人才发现和培养,队伍建设和发展工作,于1985年成立了中国摄影函授学院安徽分院(现更名为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安徽函授站),至今共招收摄影学员近5000名,他们有的在国际、全国影展影赛中获奖、入选,有的成为安徽摄影界的创作骨干,2008年起还创办了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创作班。

省摄影家协会紧跟时代发展,于2006年创办了“安徽摄影家网”https://www.ahsyj.com,介绍协会工作事务、活动信息,同时便于广大影友互动交流摄影艺术,如今网站已成为日发帖量多、会员参与度广泛的专业摄影网站,参与交流人次和发帖量名列全国各省市摄协网站前三位。

2013年7月,协会开通了“安徽摄影家协会”官方微博,用于发布协会事务信息、影赛获奖作品、会员摄影佳作。“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官方微博的参与性、活跃度、影响力在全国各省、市摄协中名列前茅。

2014年,协会开通了“安徽摄影家协会”公众微信号,进一步激发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微信公众号、微社区以及官方微博已构筑起安徽省摄影家协会的新媒体网络平台,便于协会更好的服务会员和广大影友,大力发挥信息时代的传播优势,扩大“安徽省摄影家协会”渗透面和辐射度。

协会章程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省摄影家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摄影家和年景工作者的桥梁与纽带,是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 本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广泛地团结、组织全省摄影家和摄影工作者,努力发展和繁荣和省的摄影艺术事业,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

第三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本会章程和专业特点开展会务活动。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能,在会务活动中对会

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鼓励井组织会员学习政治理论、方针政策、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努力提高摄影队伍的思想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本会开展摄影创作、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举办展览、讲座、观摩、比赛、评奖等活动,不断推出优秀作品。

第七条 本会发展摄影教育,培养摄影人才,壮大摄影队伍,对成绩突出的会员予以表彰。

第八条 本会重视、支持基层摄影组织和群众性摄影活动。

第九条 本会根据国家政策,举办实体,壮大实力,加强基本建设,努力为会员参加本会的活动创造重要条件。

第十条 本会加强中国摄影家协会的联系和沟通,加强与省内外摄影团体、摄影家的联系与交流,促进与各国人民之间友谊。

第十一条 本会依据有关法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会 员

第十二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相结合的体制。各市摄影家协会为本会团体会员。全省性产业摄影组织,凡赞成本会章程并具备相应条件,可提出申请,报本会审批,履行手续后,目口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三条 凡在本省工作,赞成本会章程,具有一定的思想文化素质,在摄影创作、理论研究、编辑教学、图片制作、摄影器材研究和组织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本会两名会员介绍,经申请人隶属的团体会员推荐,报本会审批并履行手续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省直系统者可直接向本会申报。外省、市、自治区摄影家协会的会员调至我省工作或迁居我省,在办理转会手续后,即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四条 本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则经主席团批准后,由驻会领导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本会会员志愿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者,按照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履行入会手续,白本会推荐,报送中国摄影家协会审批。

第十六条 本会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参加本会举办各种活动的权利,有对本会工作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有退会的自由。团体会员还可优先取得本会学术交流、摄影理论、创作信息等有关资料,要求本会协助举办摄影培训班和各类摄影讲座。

第十七条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付的工作、维护本会权益、按时缴纳会费的义务,有为本会建设作出奉献的责任。

第十八条 会员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视情节轻重,本会有权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会籍的处理。会员拒绝履行义务,连续两年不交会费或无故不参^口本会安排的活动者,作自动退会处理。

第四章组 织

第十九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审议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行使代表大会职权。

第二十条 理事会由主席团召集,理事任期五年。理事会中代表团体会员的理事,工作变动后,由原单位另行推举替补人选,报本会主席团确认。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职权。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主席团任期至下届新的主席团产生为止。

第二十二条 主席团下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负责处理本会日常工作。其人选由省文联党组商本会主席团后任命。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名誉主席、顾问、名誉理事等荣誉职务,由主席团聘请。

第二十四条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理事会成员,有对本会建设、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多做奉献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对于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或不称职的领导机构成员,经过民主程序,予以调整、罢免或撤换。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1、国家拨款;2、会员会费;3、社会赞助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于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属本会主席团。

协会入会细则

申请入会的基本条件

(一)从事摄影创作方面,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有1幅(组)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国际影展、影赛中获奖或入选。

2. 有2幅(组)作品在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影展、影赛中入选。

3. 有3幅(组)作品在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参与的影展、影赛中获奖和入选。

4. 有2幅(组)作品在国家级专业摄影报刊发表。

5. 有4幅(组)摄影艺术作品在省级报刊发表。

(二)从事摄影教学、理论研究、组织工作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从事摄影教学工作,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2. 在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出版物上,发表涉及摄影教学、理论研究文章2篇。

3. 其他对摄影教育、理论研究有一定贡献者。

4. 热衷于摄影组织工作,从事一定创作或研究活动,取得有一定成绩。

(三)其他条件:

参加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安徽分院学习期满一年,或参加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摄影创作班学习期满一年,摄影创作、理论知识水平达到一定程度者可作为入会参考条件。

申请程序与申报材料

1. 凡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并自愿加入安徽省摄影家协会的个人,可向协会组联部索取入会申请表,或从"安徽摄影家网"下载表格,按要求逐格填写一份入会申请表(也可向各地市摄影家协会索取入会申请表)。

2. 各地市的申请者,须经团体会员(所在市摄影家协会)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协会公章,并有两名省摄影家协会会员作介绍人,介绍人须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和签名。

省直机关单位申请者,需经两名省摄影家协会会员介绍,介绍人须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和签名,经所在厅局级单位盖章后可直接申报。

因特殊原因无法由团体会员推荐的申请者,若符合入会条件,经两名省摄影家协会理事介绍,介绍人须在申请表上写明推荐原因、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名,可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

3. 申请者须提交本人独立创作完成的10英寸规格的入会摄影代表作品8幅(背面需写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所属地方(或单位)、手机号码")以及相关获奖、入选证明材料复印件;除表格上的1寸标准照外,需另附一张标准照。

4.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期:上半年5月31日,下半年11月30日。

5. 申报处:合肥市芜湖路168号同济大厦611室安徽省摄影家协会(邮编:230001)

审批办法

1.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每年发展两批会员。分为:上半年6月下旬、下半年12月下旬各审批一次。

2. 省摄协组联部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登记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交补充材料,或不提交主席团审批。

3. 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负责新会员的审批工作。经主席团审议批准并办理入会手续,即成为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会员。

4.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会员的会费实行终身会费制,会费380元。

5. 新会员在3个月内按"入会通知书"要求,缴纳评审费50元、会员证件费40元、建档费30元以及终身会费,共计人民币500元整。安徽省摄影家协会收到全部款项后,办理入会手续,发放会员证。

6.新会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会手续的,即视为自动放弃入会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省摄协会员。

本细则解释权属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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