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阉割
化学阉割(chemical castration)指对性犯罪者使用控制内分泌药物,如“亮丙瑞林”、“戈舍瑞林”等抑制睾丸素释放,使其失去性欲的一种手段。美国1996年提出了化学阉割,对化学阉割的立法以加利福利亚州、蒙大拿州、路易斯安那州、俄勒冈州最具有代表性。2003年以来许多国家也立法对一些诸如强奸幼女的犯人进行化学阉割。但由于副作用过大,化学阉割也被视为是一种变相“肉刑”,不但违反自由刑的趋势,更涉及人道、人权等问题。罪犯的内分泌腺功能受外力抑制,在药力失效之后是否能恢复男人的正常功能,实在无法肯定。另一方面,亦可能会对去势者造成永久的心理创伤,更容易因而心生仇恨,做出扰乱社会秩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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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雌性激素(女性
对象严格
“化学阉割”的适用对象限于重犯、累犯。根据韩国2011年通过的法律,凡是性侵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犯人都可能在出狱前2个月被进行“化学阉割”。而最长的时间为15年。美国、丹麦、德国、英国、瑞士、瑞典等国家都有关于“化学阉割”的立法,不过对象一般都是性侵儿童的惯犯。比如加利福尼亚州是美国第一个对“化学阉割”立法的州,而该州规定是对13岁以下的儿童实施两次以上性侵害的惯犯如果要申请假释的话就需要“化学阉割”。在许多国家,一个犯人到底该不该被“化学阉割”也需要专家们严格的判断。
原则谨慎
除了韩国、
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化学阉割”都遵循“自愿”和“告知”的原则。如果犯人不同意,就不可以对其进行“化学阉割”,像韩国这样强制进行“化学阉割”的国家并不多;自愿选择“化学阉割”的犯人通常能得到“缓刑”或“减刑”的奖赏。
尽管“化学阉割”在预防犯罪方面被证实有效,但其副作用也频频被曝光,如脂肪含量升高、骨密度降低,长期接受这一疗法的人容易患心脏病和骨质疏松。男人因此在外形上“女性化”,体毛逐渐褪去,乳房逐渐胀大。同时有反对者指出,该疗法的效用个体差异较大,“阉割”后未必能起到抑制犯罪的作用,反而可能激发被“阉割”者的负面情绪,产生其它犯罪行为。
“化学阉割’疗法不但违反自然定律,更涉及人道、人权等问题。罪犯的内分泌腺功能受外力抑制,在药力失效之后是否能恢复男人的正常功能,实在无法肯定。另一方面,亦可能会对去势者造成永久的心理创伤,更可能因而心生仇恨,做出扰乱社会秩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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