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地址
- 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开城大道中113号
- 邮编
- 516211
- 电话
- 0752-3371808
- 成立时间
- 1949/12/25
目录
政工科、纪检组、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科、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诉前调解对接中心、司法警察大队、秋长人民法庭、平潭人民法庭和新圩人民法庭。
(一)审理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二)审查和处理法律规定应由本院处理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进行再审;审理上级法院指令我院再审的案件。(三)审理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议的案件。(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五)根据人大常委会或上级法院要求,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六)受理和确认诉前调解案件。(七)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八)承办其他应由本法院负责的工作。
院党组书记、院长:万 翔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钟星亮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杨剑霜
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练庆伟
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卓贤
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叶志光
院党组成员、装备科科长:詹麟书
院党组成员、刑一庭庭长:翟雄文
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醒非
多年来,惠阳法院坚持以建立“执法严明、责权明确、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为目标的改革思路,突出公开审判,强化庭审功能;实行大立案的立、审、执分离制度;落实当事人举证责任等。
惠阳法院坚持“抓廉政、促公正”为重点,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社会公平正义机制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司法惠民、党风廉政和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五类工作。多年来,惠阳法院通过排查化解、调解和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近年来,惠阳法院共荣立全省法院排头兵“三等功”,集体三等功5个次,个人二等功2人次,个人三等功9人次;先后涌现出“惠州市十佳法官”,荣获”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惠州法院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司法惠民先进单位“、”全市法院‘五坚强’先进党支部“、”全市法院司法作风示范点“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