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体育局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黑龙江省体育局为政府直属机构。
目录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省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战略及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统筹规划全省群众体育发展,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省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省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全省体育设施建设布局。
(七)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八)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九)负责省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姓名:杨 涛
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姓名:李 峰
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名:杨晓明
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名:丁国怀
职务:局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体育局纪检组长
姓名:赵英亮
职务:副巡视员
办公室
群众体育处
竞技体育处(青少年体育)
科教处
人事处
体育经济处
政策法规处
机关党委(体育宣传)
监察室
离退休干部处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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