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库-中国往事  > 所属分类  > 
[0] 评论[0] 编辑

营口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营口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组建营口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将市文化局的职责、市广播电视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目录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营口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50号)的规定,组建营口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文广局),将市文化局的职责、市广播电视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不再保留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其所辖范围是整个营口地区,隶属于营口市政府。

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1.增加协调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和地方规范性文件以及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职责;2.增加对从事演艺活动、出版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1.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2.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3.加强指导著作权保护工作的职责。

(三)划入的职责:1.将原市文化局的职责、原市广播电视中心(局)的行政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2.将原市信息产业局广播电视传送网(含有线电视网)的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的职责划入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四)取消的职责:取消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国家和省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规划、引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指导艺术创作、研究与生产,促进各门类艺术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参加省以上重大文化艺术赛事;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四)拟订全市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负责全市文物考古、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工作。

(五)拟订全市新闻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图书发行系统业务建设;负责对网络书刊等业务的审批和监管;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和国内媒体在营记者站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六)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工作);代表市政府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查处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文化和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八)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管理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网络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指导、管理全市电影发行和放映工作。

(九)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wholesaler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服务机构和业务监管;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市场、文化场所、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及管理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管理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十一)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营口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内设10个科室。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统筹管理文化经费和文物经费。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领导干部的考核、培训、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文化艺术人才发展规划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三)文化艺术科拟订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艺术创作、研究与生产;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研究指导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全市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民营表演团体和业余文化团队建设工作;指导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组织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四)文化遗产科拟订全市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政策;负责全市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整理、开发、传承和使用工作;负责全市文物考古、博物馆事业和文物保护工作;组织申报全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审核、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组织指导全市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新闻出版科拟订全市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图书发行业务建设;负责对网络书刊等业务的审批、和监管;管理全市出版物市场、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和国内媒体在营记者站的监管;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六)版权科(“扫黄打非”办公室)拟订全市文化和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市及市(县)、区文化和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管,依法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出版物;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受理群众举报,督办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我国加入的国际版权公约在我市的执行情况;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工作);依法调解著作侵权纠纷;查处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著作侵权案件和涉外著作侵权案件;指导和监督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著作权代理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承办省版权局交办的有关涉外著作权关系的有关事宜;负责向省版权局申报涉外著作权贸易合同、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管理工作。

(七)广播影视科技科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管理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指导广播电视网络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组织拟订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安装许可审核;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测、计量检测工作;承办广播电影电视科技管理和科技交流工作;指导、管理电影发行和放映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和社区电影公共服务工程。

(八)传媒机构管理科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播出机构和制作机构及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发展规划;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和制作机构的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监管全市移动电视业务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指导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实施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境外电视节目(不含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的境外电视节目以及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九)文化市场管理科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全市文化执法队伍和经营者的培训工作;负责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文化艺术品市场进行监管;负责动漫游戏市场监管;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指导管理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十)文化产业科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协调动漫游戏产业规划、文化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及会展贸易;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市内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督促大型文化产业项目实施;负责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指导管理文化产业协会工作。纪检委与监察室合署办公,行使纪检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工会负责本系统工会工作。团委负责本系统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附件列表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文昌湖    下一篇 两吃大虾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 友情链接:
  • 中原企业家
  • 华锐社区
  • 法学学习
  • 故事库
  • 舆情信息
  • 郑州商业观察
  • 美丽中国
  • 药食同源
  • Lovely China
  • 纯欲天花板
  • 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