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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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职责,加强应急值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增加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主要领导了解掌握全市工作情况;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协调、文字综合以及督促检查和反馈工作。
(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三)审核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请示、报告市政府的工作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上级部门的来文来电。
(四)负责市政府应急值守(总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需要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负责市政府重要会议的会务准备,市政府主办的全市大型活动的筹备工作;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活动的日程安排及衔接工作。
(六)负责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和办理情况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工作;负责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工作联系。
(七)负责组织和参与全市经济社会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决策咨询,为市政府领导提供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八)负责指导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办公自动化规划、建设和技术应用工作;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协调指导全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
(九)负责受理市民投诉,及时向市领导反映重要社情民意,做好领导批示的转办、督办、反馈工作。
(十)综合指导协调全市边海防工作,拟定全市边海防、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计划;协调全市边境管理、制止越境捕捞、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市政府机关后勤服务改革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后勤服务和后勤行政管理。
(十二)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规定,管理丹东市人民政府驻北京、上海联络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18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承办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等会议会务及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和市政府领导日常活动的协调工作及外来办事人员的接待、咨询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公务接洽、政务接待等工作;负责上级机关领导来丹视察和调研等活动的日程安排和接待服务等工作。
(二)文电处。
负责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起草、审核和催查办工作;负责行政系统来文的签收、登记、分转工作;负责国家、省、市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反馈工作;负责机要、密码及明传电报的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归档文件的收集、整理、利用及档案资料的编研工作;负责《丹东市人民政府公报》编发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重要信函的登记、转办、催办、反馈及归档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公文处理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文秘人员业务培训和业务工作指导;负责办公室保密工作的协调管理。
(三)综合一处。
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部分文字综合工作,包括领导的重要讲话材料、向上级机关领导汇报材料等文稿的组织起草和修改审核;围绕领导提出和关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协调综合二处、三处、四处及秘书工作;负责与各级政府办公室(厅)综合部门的工作联系、业务交流和有关事项的衔接。
(四)综合二处。
参与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市政府分管工业、农业等战线领导日常政务活动的衔接、安排和协调工作;承担分管领导在部门专业会议上讲话等文字材料的审核或组织、起草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在各自分管领域召集的小型专题会议和办公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市领导要求负责或协调有关部门形成会议纪要;参与有关市领导同志的调查研究,协助市领导了解掌握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
(五)综合三处。
参与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市政府分管外经外贸、服务业、旅游业等战线领导日常政务活动的衔接、安排和协调工作;承担分管领导在部门专业会议上讲话等文字材料的审核或组织、起草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在各自分管领域召集的小型专题会议和办公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市领导要求负责或协调有关部门形成会议纪要;参与有关市领导同志的调查研究,协助市领导了解掌握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
(六)综合四处。
参与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市政府分管城建、司法、社会事业等战线领导日常政务活动的衔接、安排和协调工作;承担分管领导在部门专业会议上讲话等文字材料的审核或组织、起草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在各自分管领域召集的小型专题会议和办公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市领导要求负责或协调有关部门形成会议纪要;参与有关市领导同志的调查研究,协助市领导了解掌握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
(七)研究室。
1.研究一处。
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敏感、热点事项进行调研论证,为市领导决策提供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负责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文稿起草工作;为市领导把握形势、正确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承担省政府研究室交办的调研题目及有关工作。
2.研究二处。
起草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综合性讲话和报告;完成市领导交办的专题调研和协调件的起草;负责组织开展政府系统的调研活动;负责编发《送阅件》和开展“市政府机关优秀调研报告”的评比活动。
(八)市政府督察室。
负责国务院、省政府等上级机关对市政府下达的重要指示和决定的督促落实;负责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并及时反馈通报;负责市政府会议决定和组织实施重要事项以及市政府领导临时交办重要事项的督促、催办、检查、落实和反馈;负责政府系统承办的全国、省、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有关报告的起草、协调、督察和信息反馈。
(九)信息处。
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编发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承担向国务院、省政府呈报信息任务;负责《省长信箱》、上访信的转办、督办和反馈;编辑《丹东政务信息》、《重要信息专报》、《朝鲜半岛动态》与信息专报;负责市领导在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主办的信息件上批示的转办、督办和反馈;负责政府办公系统的信息网络和信息员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电子政务处。
负责与省政府、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计算机联网和政务信息的传递;负责通过计算机传递的文件、数据的承接、处理;负责政府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承担市政府和办公室各类文稿的复印工作;负责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普及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办公室电子政务建设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政务公开处。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市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负责全市政策咨询和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落实;负责全市政务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负责全市政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和培训工作;负责落实政府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制度;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1.应急值守处。
承担市政府应急值守和总值班室工作;负责组织规划协调市应急信息系统的建设;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管理、收集、分析、上报和发布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对突发公共事件指示、批示的传达、督办、反馈;及时掌握和报告全市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工作;负责市政府与各市(县)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联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应急信息汇总工作;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市政府领导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工作;负责市应急信息向省应急办报送、编辑工作。
2.应急保障处。
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业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协调和调动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队伍的有关工作;督促检查各类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负责对各类专业应急队伍建设的培训指导;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市突发应急公共事件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基层应急工作建设的检查指导工作。
(十三)市民投诉中心。
1.投诉受理处。
受理市民对市、县(市)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受理市民对政府公务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违纪违法问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受理市民对实行政务公开、公示制、承诺制的政府部门和社会公益部门违示、违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受理市民对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市管理、社会公德、社会秩序、社会风气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向领导呈报市民投诉的重要问题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按领导批示转办、查办、反馈。
2.投诉督察协调处。
负责研究、提出市民投诉工作的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报领导决定后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全市各类反映社情民意机构的市民投诉工作;负责对投诉中心和各网络单位计算机系统工作的培训、技术指导;负责由部门、单位办理的市民投诉问题的转办、督查办理结果及向投诉人反馈工作;负责网络单位目标考评和表彰工作。
(十四)边境管理办公室。
负责对全市边海防管控事宜的调查研究,为市领导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反映全市边境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境外动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边防部队对丹东地区渔船管理、越境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处罚;负责相关部门边境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的总结考核工作。
(十五)打击走私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对全市打私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分析全市走私、贩私动态及变化趋势,研究查缉对策,制定专项打击措施;负责反走私宣传教育,编发打私动态信息;承办省打私办和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十六)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全市边防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边防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对全市边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拟定全市边防、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计划;组织协调全市边防工作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事项;承担市边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财务处。
负责财务统管单位经费的预算编制、项目申报、指标管理、收支核算、年度决算及其财务活动的监督、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用途和范围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监督;负责对原始凭证、报销单据、记账凭证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有效性、数据准确性、手续完备性进行审核;负责对各单位的经费指标及开支进度进行调控、管理;负责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十八)人事处。
负责办公室各(处)室工作目标的分解、监督、总结及考评工作;负责办公室机构编制的管理;办理干部职工的任免、考核、奖惩、调转和离退休人员的报批工作;负责劳动工资和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办公室系统干部职工业务培训、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技术工人晋级等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设置纪检组、监察室 合署办公,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驻在地区的经济信息的收集和传递;负责为丹东地区引进资金、技术项目和地区间经济技术合作提供服务;配合市政府搞好在京举办的各项活动;负责我市公出人员的接待服务工作;配合我市各级政府和信访部门做好我市进京上访人员的处理工作。
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负责驻在地区的经济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工作;负责为丹东引进资金、技术项目和地区间经济技术合作提供服务;为我市企业的营销开展中介服务;负责我市公出人员的接待服务工作;协助丹东地区工商企业界人士到沪依法兴办经济实体,扩大地工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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