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名称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地址
-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东路3号
- 邮编
- 529000
- 电话
- 0750-3087177
- 成立时间
- 1985-01-01
目录
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杜阮人民法庭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杜阮镇龙安村九允(即杜阮派出所侧)
西区审判庭
江门市环市一路68号
棠下人民法庭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新城区人民法庭
环市审判庭
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57号之二
荷塘人民法庭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西桥路荷塘人民法庭
东区审判庭
江门市东华二路8号111
综合服务大厅具备八大功能:
1、诉讼导引功能:服务大厅摆放“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等各类诉讼指导资料,供立案来访人员取阅。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对来访人员提出有关问题进行答疑,引导其办理起诉、应诉、申请保全和申请执行等有关手续,指导书写起诉状、答辩状和申请执行书,解释相关法律规定。
2、立案审查功能:服务大厅接受当事人的起诉、申请等相关诉求,并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
3、立案调解功能:在立案阶段,对法律关系明确、案件相对简单的且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案件进行调解。在充分举证、核实案件基本事实的前提下分清是非责任,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及时制作法律文书,不能达成和解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审判业务庭办理。
4、救助服务功能: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以及《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对确有经济困难的自然人当事人提供司法援助,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减交、少交或免交诉讼费。
5、查询咨询功能:利用电子通讯设备滚动播报案件开庭信息;利用触摸屏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相关诉讼信息;利用对外电话、导诉牌等,方便群众前来办事并查询相关信息。
6、材料收转功能:对于前来提交诉讼材料或文件资料的当事人,服务大厅负责收取材料并即时为当事人开具接收诉讼材料的收据,并对相关资料登记后及时转交审判业务庭,以方便当事人向法官提交证据和其他诉讼材料。
7、判后答疑功能:针对当事人就裁判结果提出的疑问,联系相关案件的承办部门或法官并由其从审判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运用法理、情理相结合的方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裁判理由,促使当事人接受裁判。
8、信访接待功能: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负责接待立案来访人员,并实行首问负责制,首位接待来立案来访人员的工作人员负责弄清来立案来访人员的诉求,能解决的即予解决,不能解决的交由当值法官和值班领导处理。
蓬江区法院201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841件,办结12021件,同比分别下降25.76%和28.50%,结收案率为97.27%,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19件。蓬江法院抓好专业化审判改革,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特点,结合审判人员的自身专长和优势,划定了各业务庭的受案范围,推行“专案专审”的专业化审判制度。以品牌创建为抓手,打造创新型队伍。“一庭一品”创建活动是蓬江区法院2013年队伍建设的一出重头戏,通过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一庭一品”活动效果显现。刑庭、民三庭等部门在心理干预、知识产权审判方面稳步推进;棠下法庭的“涉农审判”品牌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工作成效得到了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肯定;杜阮法庭积极打造“诉前联调”品牌,与镇政府建立的联调机制效果逐步显现;东区审判庭的“社区法官”品牌试点工作获得了辖区基层组织的支持;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蓬江区法院各项工作得到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先后被评为“江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江门市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基层法院工作先进集体”、“蓬江区文明单位”,刑庭被省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民一庭被评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干警先后被授予“全国法警工作先进个人”、“个人一等功”、“全省优秀法官”、“广东省人民好法警”、“全省依法治省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江门市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