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保税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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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以来,先后被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评为“文明单位”称号;被大连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称号;被大连保税区管委会评为“驻区先进单位”。
区局下设十四个科室和税务所,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收入核算科、税政科、征收管理科、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税源管理五科、检查科、二十里堡税务所、亮甲店税务所。
大连保税区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所辖区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税收征收管理职责,即国税局管理的各类纳税人(不含直属税务分局的管户)税收征管工作;负责本级经费管理、科级以下干部职务任免、队伍建设、纪监察等工作。具体管辖区域为大连保税区、大连出口加工区、大连保税物流港区、新港街道、二十里堡街道、亮甲店街道。
办公室:负责政务、事务工作及协调内外关系。
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等工作和人事、教育培训工作。
收入核算科:负责税收收入完成情况统计、分析及退税审核工作。
税政科: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以及组织实施国际税收相关事项。
征收管理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负责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负责纳税服务方面工作;组织落实个体税收征管;受理、处理纳税人投诉;负责稽查计划制定、分配;负责整顿规范税务秩序中有关税收在检查和其他专项检查的具体组织工作。
办税服务厅:组织开展纳税服务;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事项;办理纳税申报、认证、税款征收等事项;办理发票发售、代开、审验、缴销等发票管理事项;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开展纳税咨询,提供办税辅导;公开涉税事项,宣传税收政策;受理涉税审批申请,办理备案事项;负责税收征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税源管理一科:负责外资非出口退税企业、内资的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建材批发业的管理。
税源管理二科:负责石化产业、货物运输代理业、服务业和文化教育医疗行业的管理。
税源管理三科:负责仓储业、道路运输业、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煤炭及制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以及区内个体工商户的管理。
税源管理四科:负责有进出口业务企业的管理和出口退税管理。
税源管理五科:负责汽车产业、制造业、工业用品批发(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及食品烟酒批发的管理。
检查科:负责按照区局检查计划对区局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纳税情况实施税务检查、查补税款催缴,制作送达稽查实施、执行环节文书及回证。
二十里堡税务所:负责二十里堡街道内企业(不含出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征收管理。
亮甲店税务所:负责亮甲店街道内企业(不含出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征收管理。
地址:大连保税区黄海西四路205号管委会综合服务楼。市内可乘坐快轨到开发区五彩城站下车,乘坐7路公交车在保税区西门下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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