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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禄劝于建国后的1950年1月3日设立县临时人民法庭,6月5日,撤消临时人民法庭成立禄劝县人民法院, 1985 年改设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内设5个综合部门,8个业务部门和3个派出法庭。年均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2000余件。
地址
禄劝县城禄武路中段
邮政编码
651500
联系电话
0871-68965569

目录

禄劝于建国后的1950年1月3日设立县临时人民法庭,6月5日,撤消临时人民法庭成立禄劝县人民法院, 1985 年改设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坐落于禄劝县城禄武路南塘河畔,审判大楼占地面积7186平方米。辖区共16个乡镇(街道)、194个村(居)委会,2756个村小组,总人口47.64万人,辖区面积423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5强。法院现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71人,其中党员56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1人。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法警大队5个综合部门和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等8个业务部门,下辖撒营盘、团街、转龙3个派出法庭。年均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2000余件。

法院建设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长期以来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的方针,以思想建设为先导,以业务建设为基础,以廉政建设为保证,以机关作风转变为突破口,抓审判,带队伍,促改革,求发展。在全院干警中牢固树立审判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观念,充分发挥国家审判机关"保护人民,惩治犯罪,促进改革,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努力适应以经济体制变化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坚持刑事审判稳、准、狠;民事审判法、理、情相结合;执行工作短、平、快;告诉、申诉工作发挥审判监督作用,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行政审判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工作思路,积极创造健康向上,催人奋进的激励机制,强化干警不固步自封的发展意识和公正敬业的责任意识,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坚持"依法裁判扬公信,规范管理创精品,刻苦学习强素质,道德自律树形象"的治院原则;发扬无畏、求实、创新的机关精神。

所获荣誉

禄劝法院于2004年分别被中共禄劝县委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08年成功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禄劝法院的法官们背着国徽到村里巡回办案的事迹于2006年和2010年两度经中央电视台录制为纪实片《背着国徽去开庭》,分别在《东方时空》和《焦点访谈》栏目播出后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2012年,禄劝法院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被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2012年度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先进派出单位"称号,法官李志平同志被昆明市委授予"昆明市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同时还当选为"2012年度云南省十大法治新闻(红榜)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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