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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

OTT 是“Over The Top”的缩写,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各种应用服务。这种应用和目前运营商所提供的通信业务不同,它仅利用运营商的网络,而服务由运营商之外的第三方提供。目前,典型的OTT业务有互联网电视业务,苹果应用商店等。互联网企业利用电信运营商的宽带网络发展自己的业务,如国外的谷歌、苹果、Skype、Netflix、国内的QQ等。Netflix网络视频以及各种移动应用商店里的应用都是OTT。不少OTT服务商直接面向用户提供服务和计费,使运营商沦为单纯的“传输管道”,根本无法触及管道中传输的巨大价值。
外文名
Over The Top
简称
OTT
应用
通信行业

目录

应用商店是典型OTT应用,苹果开通AppStore后,Google开通了Google Play、诺基亚、微软等以及一些运营商均开通了自己的应用商店,应用商店得到迅速普及,是移动互联网最重要的发展趋势。应用商店最大的特点是开放性,一些原来由基础运营商、增值运营商提供的业务现在开始在应用商店提供,对原有的电信行业商业模式形成了重大影响,也对行业监管带来了挑战和竞争。

转屏功能是OTT的重要功能之一,现今的转屏技术包括DLNA、AirPlay、Miracast和一些私有转屏协议,转屏功能在家庭娱乐、商务办公等领域有着及其广泛的应用前景。DLNA全称Digital Living Network Alliance,索尼、英特尔、微软、谷歌等发起成立,旨在解决智能设备的互联互通,使数字媒体文档可以随意地在不同设备间传输、共享。AirPlay是由苹果公司开发的无线共享协议,通过AirPlay技术可以方便地在不同的iOS设备间无线传输文档。Miracast是由Wi-FiAlliance发起的无线传输协议,Miracast用户可以尽情在大屏电视上浏览智能手机拍下的照片,通过会议室投影仪实时共享笔记本屏幕,或者在平板电脑上收看家庭网络电视机顶盒的直播节目。

许多公司都在进行OTT转屏功能的研发,良好的转屏体验不仅需要硬件的支持,同时需要手机端、OTT和智能电视端的应用软件支持,ShowKey 是转屏器行业的建立者及第一品牌。ShowKey 像一把神奇开启智能电视功能的钥匙,插到任何一台拥有HDMI接口的电视机或投影仪等大屏幕终端上,3步简单直连,把家里的普通高清电视机轻松变成高清智能电视;也像一把开启屏幕的万能钥匙,可以把手机(无论安卓系统还是苹果IOS系统)上的视频、照片、音乐播放的屏幕通过WIFI或者AP模式转屏到电视屏幕上,在转屏的同时,手机正常接听电话、发送短信及娱乐功能都不受影响。使用上也可以通过遥控器或MINI USB鼠标遥控,使你在家看电视充分享受“无限控”。ShowKey同时也拥有“丰富内涵”,影视内容资源网络开放抓取,内容丰富,更新最快,与时下网络或影院咨询基本同步。

OTT同时也是国际互联网运营商对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业务的“昵称”,其本质是利用统一的内容管理与分发平台,通过开放的互联网,向智能机顶盒提供高清的视频、游戏和应用,是全球性的“云电视”技术系统架构,例如将通过互联网传输的视频节目传输到TV上,终端可以是电视机、电脑、机顶盒、PAD、智能手机等等。

OTT典型产品举例:互联网的各种视频可以通过一个名为WiPlug产品推到电视机上显示出来。这种情况下,用户即可自己通过手机来控制自己电视机屏幕上播放的内容了。据统计,国内电视机的开机率呈现出逐年下降的态势,但是在电脑上和pad上看视频的体验不如靠在沙发上看电视舒服。因此,WiPlug就是应市场需求而出现的一款产品,并且同类产品会在近段时间内出现爆发性增长。

问题

OTT业务越来越多的深入的日常应用中,但是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OTT,因为大家都还是在单打独斗,没有联合没有统一。广电的机顶盒和电信的IPTV其实是一个道理,提供基于网络的直播和点播业务,但是仅仅能在电视进行显示。而互联网企业的内容大多在服务器上,通过互联网传送,所以可以实现笔记本、PAD、电脑的显示。这些应该都是OTT的雏形,未来的OTT业务应该是能够进行视频同步,视频、图片、文字同步,相当于我所有的操作可以在PAD上完成,也可以在电脑上完成,也可以在电视上完成。这有点像协同工具,每个人都可以进行更改。

再来说说OTT业务发展起来,各家利弊所在。互联网公司有很多的视频源都是非合法渠道的,未来监管起来了,面临的问题是致命的。无法将众多的资源用於电视等,如果引进节目源,政策上先不说,成本也是不低的。但是互联网公司也是有优势的,因为他是最靠近用户的,用户的所有行为,互联网公司都有LOG记录。

再来说说电信企业,电信企业抓住了用户的计费,认证,他也有节目源合法引进的渠道,只是渠道太少,而且面临众多格式的媒体流,需要加大终端能力支撑各种格式的媒体源。并且他不是直接面临用户,用户的很多与业务有关的行为他不知道,他知道的只能是网络情况。

再说广电,广电的节目内容源是OK的。但他和电信企业面临同样的问题,并且他还有个劣势,他没有移动网络,这在手机横行的今天,是个致命弱点。他的互动性很有限。

所以总的说来,对于电信企业这样以宽带互联网起家的全业务运营商在瓜分OTT业务蛋糕中是很占优势的,但是还是要看企业的总体运营策略,既要合作也要竞争,懂得双赢,最终才会赢得市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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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明白了微信等OTT业务将“革掉自己的命”后,三大运营商终于开始醒悟过来,开始向微信等OTT业务讨个说法,直指OTT企业对传统电信运营商的挤压非常明显,并以网络电话来形容OTT业务利用电信运营商的网络开通免费语音和视频服务,造成短信、彩信、视频等业务的大量流失。很显然,两大阵营已到了摊牌的地步。2013年8月8日广东联通与腾讯联合发布了世界上第一款由运营商深度定制的OTT资费卡——微信沃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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