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名称
-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广东省茂名市油城六路20号大院
- 邮编
- 525000
- 电话
- 0668-2284200
- 成立时间
- 1983-10-01
目录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设政治处、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执行审查庭、执行实施庭、申诉审查庭)和以下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纪检监察室、研究室、司法行政科、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另设1个直属单位:司法警察支队;1个事业单位: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
茂名中院自成立以来,在历届院领导班子的带领下,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工作业绩稳步向前发展。特别是2011年以来,新一届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通过“立规范、严管理、树品牌”的建设积累,全院上下团结一致,积极进取,队伍整体面貌焕然一新,整体工作亮点纷呈,部分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的前列。如破产案件清算工作,创新性地摸索出“破产调解前置”、“既破又立”等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特色的新举措,总结形成的无震荡破产审判“茂名经验”受到最高院的肯定。如执行局多措并举解决办案“执行难”,努力推进“阳光执法”,转变执行理念,全面实施主动执行,2013年主动执行案件结案率达99.63%,连续多年被省法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群众的满意率大幅上升。此外,自信息化建设“08工程”实施以来,中院信息化建设强行入轨,抢先实施,率先开通使用诉讼信息公开平台和审判办公移动通讯系统,信息化运用与管理走在全市全省前列。
茂名中院近年工作亮点纷呈,三年来获得省级以上记功奖励的集体14个次、个人10人次,获省级以上嘉奖、表彰先进的集体5个次、个人23人次。民四庭被授予“全国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立案庭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构建和谐广东”先进集体;王宇庆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光荣称号,李艳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同时荣获“全省法院联络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先进单位”、“茂名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2013年,茂名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2014年被省法院评为2013年度全省中级法院工作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