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名称
-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大道97区
- 邮编
- 526060
- 电话
- 0758-2786000
- 成立时间
- 1988年7月1日
目录
审理法律规定和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市中级法院管辖的以及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审理法律规定由市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和全市基层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对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监督和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管理、协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参与立法活动,对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等等。
现设政治处、执行局和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审监庭、审管办、司法行政装备科、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等内设机构以及法警支队、后勤服务中心2个直属单位。
近年来,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年收案数量均在0.8万件左右。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开展监狱开展减刑、假释业务培训。肇庆中级法院审监庭法官前往四会监狱监区对分管减刑、假释呈报工作和教育线的监区领导、干警共60多人进行专题业务培训。统一法院与监狱之间在办理减刑、假释工作中的思想认识,纠正在监狱干警普通存在的简单以罪犯劳动成绩兑现减刑幅度的错误观念,进一步规范监狱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呈报工作,为强化肇庆中院减刑假释工作的审判地位和职能打好基础。开展两地案件质量互评活动。以开展案件质量互评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两地交流合作,共同提升审判管理水平,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方式而形成的合作机制。与消委会消费维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与市消费者委员会共同建立的“消费维权调解工作室”,全面实施市中级法院、市消委会消费维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消费维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的建议获市政府出台文件予以落实。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应按照规定要求和法院建议出庭应诉;明确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依法行政考评指标。
近年来,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正肇庆”法院官方微博连续第三年获“全国十佳法院网络影响力微博”;被评为“全省中级法院工作先进单位”2次;内设机构共荣立集体一等功1个次,集体二等功7个次,个人二等功8人次,集体三等功5个次,个人三等功7人次,个人嘉奖4人次;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人次,全省法院先进个人3人次;先后涌现出“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成绩突出的调研单位”、“全国优秀法官”方仲伟等先进典型;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09—2012年度肇庆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12—2013年度肇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