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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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遇到的“学校热,企业冷”的情况让“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纠结挠头,无能为力而积极性大减。“现代学徒制”服务于区域经济产业升级、服务企业发展的终极目标,显得飘渺而遥远。
如何让“现代学徒制”不是一句空的口号,让订单培养的学生毕业就可以顺利进入企业工作,并能胜任企业提供的岗位,是摆在双方面前的一个考验。无锡商院院长杨建新教授介绍时,提到,无锡商院此前就订单培养已经和红豆集团开展过合作,积累了丰富的办学、培养经验,此次与爱亲的“学徒制”教育合作,可谓轻车熟路。
而华恩投资方面对此次校企合作也投入了非常大的人力、物力,为使订单班的学生在上课时能有实物演示,华恩投资旗下爱亲母婴将在学院建立陈列展示店,并将爱亲全国培训基地也落户在无锡商院。此举一方面提高了企业员工、合作伙伴接受再培训、再教育的职业发展,同时对于整个母婴行业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爱亲学院”培养的母婴专业人才不仅可以提供到各级加盟商系统,保障加盟商运营发展,更多的人才还将流于整个母婴行业。记者在采访华恩投资董事长陈敬红时,他表示,“只想挣钱的企业是不会发展壮大的,要有带动整个行业发展的胸怀,只有行业的发展壮大才能造就一流的企业,甚至是世界500强的企业”。
被当成“现代学徒制”范本的德国,在1969年就颁布了《职业教育法》,从法律层面严格规定了职业教育是每个职工的终身教育,即培训、就业、再培训、再就业。而实施“双元制”(也称双轨制)是德国职业教育成功的关键,要求职业教育有两个施教主体,即企业和学校,学员一般每周在企业里接受3~4天的实践教育,在职业学校里接受1~2天的理论教育。
而现在越来越受关注的澳大利亚“新学徒制”,政府以市场为导向进行运营,采用商业化拨款方式,即根据学徒的人数、开设课程的数量与培训的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拨款。
显而易见,无论是德国的法律保障以及就业资格准入,还是澳大利亚的政府拨款,都是国家层面规则的设立和政策的保障。对中国而言,目前这些都是空白。
教育部相关人士表示,“现代学徒制是教育部的一个重要试点,如果我们能把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做起来,我认为这不仅能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还能提高中国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可见,国内一些政府机构和学校,一部分企业都认识到了“现代学徒制”的发展利益,但急需国家政策的推动与规范。同时也需要更多的企业参与进来,按企业性质与规模制定相关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总而言之,中国的“现代学徒制”任重而道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现代学徒制
试点单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要求,我部组织各地开展了现代学徒制试点申报工作。经专家评议,决定遴选165家单位作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行业试点牵头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制订工作任务书。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试点工作任务书,明确试点工作的重点建设内容、实施步骤、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等,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试点工作任务书须报我部备案。各试点地区、职业院校、企业、地方行业的任务书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送,行业组织可直接报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
2. 加强科研工作。各试点单位要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坚持边试点边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把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上升为理论,促进理论与实践同步发展。有条件的试点单位要积极开展国际比较研究,系统总结相关国家(地区)开展学徒制的经验,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制度体系。
3. 做好宣传工作。各地要持续做好现代学徒制试点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网络、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将试点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予以及时总结推广,营造有利于试点运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4. 强化组织领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工作试点的组织领导,特别是指导所辖地级市做好市级统筹,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完善政策措施。要制订试点工作的扶持政策,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加大投入力度,通过财政资助、政府购买等措施,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试点期间,我部将组织开展现代学徒制政策解读及相关培训,定期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年度报告和周期总结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将逐步扩大现代学徒制实施范围和规模,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体系,使现代学徒制成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
联 系 人:尹玉杰、白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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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8月5日
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名单
一、试点地区(含计划单列市)(17个)
吉林省吉林市
吉林省辽源市
江苏省无锡市
江苏省南通市
江苏省常州市科教城
浙江省杭州市
浙江省嘉兴市
浙江省湖州市
湖北省荆州市
湖南省长沙市
湖南省湘潭市
广东省佛山市
广东省中山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四川省成都市
陕西省咸阳市
青岛市
二、试点企业(8家)
天津海鸥表业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局物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海澜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建材集团公司
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博世汽车部件(长沙)有限公司
三、试点高职院校(100所)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职业大学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职业学院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南通职业大学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东营职业学院
滨州职业学院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职业大学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四、试点中职学校(27所)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承德工业学校
呼和浩特市商贸旅游职业学校
沈阳市化工学校
长春市农业学校
大庆市蒙妮坦职业高级中学
上海电子工业学校
亳州中药科技学校
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江西省医药学校
德州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
重庆工商学校
四川省达州中医学校
贵阳铁路工程学校
玉溪工业财贸学校
西藏日喀则市职业技术学校
陕西省电子工业学校
平凉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青海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
新疆工业经济学校
第一师阿拉尔职业技术学校
宁波市鄞州区古林职业高级中学
宁波市北仑职业高级中学
厦门工商旅游学校
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五、行业试点牵头单位(13家)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中国煤炭教育协会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
中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山西省旅游局
广东省旅游协会
南宁市焊接协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
教职成[20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要求,现就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现代学徒制有利于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建立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就业体系互动发展,打通和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加大支持力度,大胆探索实践,着力构建现代学徒制培养体系,全面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试点工作的总要求
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发展、就业导向,以推进产教融合、适应需求、提高质量为目标,以创新招生制度、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为突破口,以形成校企分工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为着力点,以注重整体谋划、增强政策协调、鼓励基层首创为手段,通过试点、总结、完善、推广,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度。
2. 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协调推进。要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系统规划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把立德树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试点工作的根本任务,统筹利用好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方面的资源,协调好教育、人社、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形成合力,共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坚持合作共赢,职责共担。要坚持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签好学生与企业、学校与企业两个合同,形成学校和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生产、服务一线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解决好合作企业招工难问题。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根据不同地区行业、企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在招生与招工、学习与工作、教学与实践、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获取、资源建设与共享等方面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实现形式,形成特色。
——坚持系统设计,重点突破。要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和重点,系统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考试评价、学生教育管理、招生与招工,以及师资配备、保障措施等工作。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力争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三、把握试点工作内涵
1.积极推进招生与招工一体化
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基础。各地要积极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加强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推动试点院校根据合作企业需求,与合作企业共同研制招生与招工方案,扩大招生范围,改革考核方式、内容和录取办法,并将试点院校的相关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进行统一管理。
2.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核心内容。各地要选择适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的专业,引导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等。校企应签订合作协议,职业院校承担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企业通过师傅带徒形式,依据培养方案进行岗位技能训练,真正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
3.加强专兼结合师资队伍建设
校企共建师资队伍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现代学徒制的教学任务必须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形成双导师制。各地要促进校企双方密切合作,打破现有教师编制和用工制度的束缚,探索建立教师流动编制或设立兼职教师岗位,加大学校与企业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和专业建设的力度。合作企业要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师傅,明确师傅的责任和待遇,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应纳入考核,并可享受带徒津贴。试点院校要将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4.形成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
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地要切实推动试点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现代学徒制的特点,共同建立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共同加强过程管理。指导合作企业制定专门的学徒管理办法,保证学徒基本权益;根据教学需要,合理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试点院校要根据学徒培养工学交替的特点,实行弹性学制或学分制,创新和完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探索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多种实现形式。试点院校和合作企业共同实施考核评价,将学徒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四、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1. 逐步增加试点规模
将根据各地产业发展情况、办学条件、保障措施和试点意愿等,选择一批有条件、基础好的地市、行业、骨干企业和职业院校作为教育部首批试点单位。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现代学徒制的范围和规模,使现代学徒制成为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
2. 逐步丰富培养形式
现代学徒制试点应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和专业特色,因材施教,探索不同的培养形式。试点初期,各地应引导中等职业学校根据企业需求,充分利用国家注册入学政策,针对不同生源,分别制定培养方案,开展中职层次现代学徒制试点。引导高等职业院校利用自主招生、单独招生等政策,针对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同等学历企业职工等不同生源特点,分类开展专科学历层次不同形式的现代学徒制试点。
3. 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现代学徒制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可以从非学历教育入手,也可以从学历教育入手,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规律,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鼓励试点院校采用现代学徒制形式与合作企业联合开展企业员工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
五、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1. 合理规划区域试点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地方实际,会同人社、财政、发改等部门,制定本地区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办法,确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的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明确试点规模、试点层次和实施步骤。
2. 加强试点工作组织保障
各地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制,建立跨部门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商和解决有关试点工作重大问题。要有专人负责,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支持试点工作。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与试点院校通过组建职教集团等形式,整合资源,为现代学徒制试点搭建平台。
3. 加大试点工作政策支持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推动政府出台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通过财政资助、政府购买等奖励措施,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学生权益,保证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确保学生安全。大力推进“双证融通”,对经过考核达到要求的毕业生,发放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4. 加强试点工作监督检查
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控,建立试点工作年报年检制度。各试点单位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扩大宣传,年报年检内容作为下一年度单招核准和布点的依据。对于试点工作不力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暂停试点资格。
教育部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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