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海事法院
- 名称
- 北海海事法院
- 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79号
- 邮编
- 536000
- 电话
- 0779-3238888
- 成立时间
- 1999-08-19
目录
北海海事法院内设9个职能部门和政治部,另设有纪检组、机关党委、三个派出法庭(防城港法庭、贵港法庭、景洪法庭)及机关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其职责和人员组成如下:
(一)办公室(司法技术管理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工作,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文秘、档案、外事以及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委托评估、拍卖机构名册进行审定;负责本院的委托评估、拍卖和流拍财产的变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本院扣押的船载货物和船舶的拍卖工作;依法对委托评估、拍卖机构的评估、拍卖活动进行监督。
(二)政治部
负责队伍建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负责人事、劳资、计生、福利、干部考核、调配、任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管理本院干部人事档案;负责人事信息的采集和法官等级、警衔评定晋升的报批;负责教育培训,院党组会议的记录及会务工作。
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科和宣传教育科。
(三)立案庭
负责本院各类案件审查立案,核算诉讼费(执行费),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相关手续,处理来信、来访工作,并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办理司法援助申请。
(四)海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海事侵权纠纷案件及其他海事案件中的一审海事案件;负责对执行案件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审查;审查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海事仲裁裁决的案件。
(五)海商审判庭
依法审判海商合同纠纷案件,其它海商案件。
(六)执行局(庭)
依法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和委托执行案件;负责办理海事、海商请求保全案件。
(七)研究室
负责调查研究,起草院综合性文件、材料、报告、参与相关立法活动、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法律适用政策请示;编写工作简报,上报信息动态;负责案例选编和发表文稿的审查及网络信息的发布及对外宣传工作。
(八)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审判委员工作、审判流程管理、审限监督、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统计、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经验总结等。
(九)司法警察支队
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条例、规定、办法和警用装备的维护和管理;协助和参与重大案件的执行;负责法律文书的送达、值庭和负责本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十)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检查监督本院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本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和作风纪律建设工作;受理对本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查处工作;受理本院工作人员不服从行政处分的申请。
(十一)机关党委
负责院机关的党群工作。
(十二)机关服务中心
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近年来,北海海事法院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化管理,形成了一套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工作机制,有效地提高了工作质量与效率。其中,将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作为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陆续建成了科技化法庭、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和政务网站;通过政务网站,实现了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送达,完成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成了二级专网和内部办公局域网的建设;视频会议、触摸查询、安保监控等系统投入使用;建成了自治区的一级档案室,实现了全部档案电子化。办公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实现海事审判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多年来,北海海事法院坚持抓班子带队伍,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在海事审判工作中涌现出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获了包括最高法院授予的“全国海事审判先进集体”、自治区政法委授予的“全区百家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自治区高级法院授予的“文明窗口单位”以及北海市授予的“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有37人次受到自治区高级法院的表彰,4人被评为全区“十佳法官”,2人被评为全国海事审判先进个人,2个集体被评为全国海事审判先进集体;1人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在参加全区法院近三年来举行的各项业务竞赛中,取得了裁判文书、庭审示范等多个一等奖,排在全区法院前列。此外,全院干警在省级以上学术报刊发表学术论文及调研报告200多篇,在全国、全区法院各种研讨会及评比活动中获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等奖项近10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