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名称
-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208号
- 邮编
- 441022
- 电话
- 0710-3692637
- 成立时间
- 1955年2月
目录
襄阳中院现有24个内设机构,其中17个审判执行业务部门,7个综合部门。
业务部门是按照法律关于立案、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知识产权审判、未成年人审判、执行、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的规定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审判研究、司法鉴定的要求设置,主要包括:
1.立案一庭:负责审核立案工作;
2.立案二庭:负责信访接待、申诉案件复查工作;
3.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审理重大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刑事案件;
4.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审理刑事二审案件;
5.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案件;
6.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审理侵权权属案件;
7.民事审判第三庭:负责审理合同案件;
8.民事审判第四庭:负责审理破产清算、民间借贷、农村土地承包等案件;
9.行政审判庭:负责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10.知识产权庭:负责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的各类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11.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负责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12.执行局:负责对全市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并执行重大执行案件,审查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并作出裁决;
13.审判监督庭:负责审理当事人申诉后决定进入再审、检察机关抗诉要求再审和法院自己复查认为裁判有误需要再审的案件;
14.赔偿办:负责审理国家赔偿案件;
15.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审判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督办、考评,开展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绩效考评通报等工作;
16.研究室:负责开展审判工作调研、案例指导、宣传、信息以及综合文稿等工作;
17.司法技术处:负责统一办理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对外委托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变卖等工作。
综合部门是根据保障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的需要而设置,有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法警队、司法行政处、机关党委、老干科等7个部门。
中院年均结案近6000件,其中,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2400件左右,占43%;执行案件250件左右,占4%;减刑假释案件2800件左右,占50%;其他案件160件左右,占3%;根据审级和审判环节划分,一审案件约占14%,二审案件约占82%,申诉和再审案件约占4%。全市法院每年办理案件数量3万件以上,在全省排名第二,仅次于武汉中院。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获得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执行工作先进单位、立案信访窗口先进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全省法治建设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优胜单位等荣誉,并被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育基地,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等多项工作受到市委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