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地址
- 洛阳市西工区上阳路7号
- 电话
- 0379-6337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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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75年11月,内设机构14个,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80名,其中法学硕士2名,在职研究生学历25名,本科学历51名,大专学历2名。2002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1787件,审结21426件,结案率达98%。同时,不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执行结案率达98%。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院务工作;协调本院各部门工作;负责全院档案、保密、司法统计、打印、财会劳资、车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负责“两庭”建设、诉讼费收缴,管理机关固定资产,接待工作和办公、生活环境的管理工作。
政治处
协助院党组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考评工作;干警教育培训、机构编制及增编补员工作;负责法官等级的评定、晋升及法警警衔评定晋升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等工作。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公诉的刑事案件;依法应由本院审理的刑事自诉案件。
民事审判第一庭
负责办理传统民事案件,包括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债权纠纷(双方当事人为自然人)、劳动争议纠纷、人事争议纠纷、适用特殊程序案件(公示催告案件除外)等。
民事审判第二庭
负责办理传统经济案件,包括公司债权纠纷、票据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施工合同纠纷、公示催告案件等。
红山法庭
负责全院的金融借贷案件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以及红山乡辖区的民事纠纷案件。
立案庭
依法审查和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处理来信来访,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执行局
执行我院作为一审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的财产部分;依照法律规定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债权文书,提出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建议。
研究室
负责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负责审判委员会会务记录,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法律宣传,编发简报、信息等工作。
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查受理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评查各庭室办案质量等。
司法警察大队(行政执行中队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执行死刑、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的执行事项;维护机关秩序,配合上级法院调警使用。
纪检监察室
组织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文件精神,制定落实措施,检查落实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党的纪律教育、法纪政纪教育、道德规范教育,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和监督,规范干警行为;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收集工作,并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和本院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受理不服我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工作,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再审。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依法由我院管辖的赔偿案件。
(五)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
(六)按照权限管理法庭、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配合区直工委管理院党支部工作。
(七)负责本院司法警察的管理、培训和警务工作。
(八)负责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九)负责本院干警进行法律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一)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该院2003年2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05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并荣记集体二等功,2006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法院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先进单位、荣记集体三等功,自2002年以来,连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思想宣传、调研、案例编报和司法统计工作先进基层法院,为维护西工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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