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 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中段
- 邮编
- 450000
- 电话
- 0371-8619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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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法院)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中段,于2013年12月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2016年1月1日全面开展审判业务,管辖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范围内法律规定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各类一审案件和执行案件,以及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案件。
目前领导班子成员共5人,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3人,纪检组长1人。
取消了传统法院机构设置模式中的审判庭设置,设立由10名主审法官带队的10个审判团队,负责全院各类案件审判工作。审判团队由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组成。
院内设司法政务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和司法警察大队,共6个部门,均为副县级配备。
目前,全院共有干警67人,其中,院领导5人(副院长3人担任主审法官),主审法官1人,法官2人,法官助理12人,书记员16人,执行局2人,法警17人,综合人员12人。以上人员中研究生学历18人,本科学历42人 ,专科学历7人。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总人数的90%,干警平均年龄30岁。
目前,审判、办公、生活区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有1个诉讼服务中心、3个审判法庭、35间办公室,另外还建有图书资料室、档案室、干警宿舍、食堂等。北区8000平方米新办公区域正在建设中。开通了法院专网,完成了网上办公系统、法院流程管理办案系统,建成了视频会议室、远程接访室和3个“三同步两公开”智能法庭,开发应用了“三微”平台等软件系统,基本实现了办公办案的自动化、公开化和信息化。
刘宏建,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中共党员。历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郑州矿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纪检组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室副主任、政治部副主任,中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审判庭庭长。
2015年10 月,在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当选为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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