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平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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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3月,现有22个庭、室、处、科、队,其中基层法庭6个;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84人,年审结各类案件3000件左右。 1995年曾荣立最高人民法院集体一等功。
内设22个庭室处队: 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司法鉴定技术室)、监察科、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审判监督庭(审管办)、法警大队、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协调处)、基层人民法庭(城关人民法庭、回舍人民法庭、南甸人民法庭、西柏坡人民法庭、古月人民法庭、小觉人民法庭)
2014年,经省高院批准,又在17个未设法庭乡镇新增设17个基层人民法庭,达到了“一乡(镇)一法庭”工作格局。
第一任院长刘 博 1950.03--1950.11
(建屏县人民院长郑元平1950.03—1955.02)
第二任院长宋子美 1950.11—1953.12
第三任院长康国芳 1953.12—1955.02
第四任院长郜吉庆 1955.02—1957.12
第五任院长康锦文 1957.12--1963.03
第六任院长韩云忠 1963.03—1968.
第七任院长李保运 1973.05—1981.06
第八任院长武贵才,1981.06—1987.03
第九任院长张风和 1987.03—1990.03
第十任院长马经林 1990.03—2003.03
第十一任院长袁 伟 2003.03—2007.03
第十二任院长张庆民 2007.03—2012.02
第十三任院长臧占刚 2012.02--
臧占刚,院党组书记、院长;
何树林,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马正堂,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树平,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康志强,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振华,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孙建敏,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刘明芳,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马建中,审委会专职委员;
杨习文,审委会专职委员;
刘洁,民二庭庭长;
史增中,城关法庭庭长。
2012年7月,被中共平山县委评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13年6月,被市中院评为“2013年度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党支部”。2014年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2015年被市中院授予“全市法院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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