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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4月15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安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要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2018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目录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时间

每年4月15日

背景

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立了重要遵循。

通过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意义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首个教育日

在4月15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安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要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相关立法

《国家安全法》和《反间谍法》

据国家安全机关介绍,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19932月颁布实施的,这是维护国家安全的第一部专门法律,在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制止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和加强反间谍斗争的需要,在原《国家安全法》基础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11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同时废止了原《国家安全法》。与此同时,党中央决定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加强国家安全总体立法,制定一部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新国家安全法。20157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相关机构

我国国家安全机关的建立,始于1927年建立的中央特科,后经历了中央保密委员会、中央保卫委员会、中央社会部、中央情报部、中央调查部等阶段。19837月,国家安全部正式组建。同年11月,广东省国家安全厅成立。1993年,广州市国家安全局成立。

国家安全机关是国家政权和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主要任务是防范制止、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即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指示、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国家安全委员会简介

2013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由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任主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任副主席,下设常务委员和委员若干名。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中共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大事记

2013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

20141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决定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置。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由习近平任主席,李克强、张德江任副主席,下设常务委员和委员若干名。

20142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

20144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首次会议,指出: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要遵循集中统一、科学谋划、统分结合、协调行动、精干高效的原则,聚焦重点,抓纲带目,紧紧围绕国家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狠抓落实。

201411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20151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份国家安全战略纲要。

2015519日,习近平总书记接见全国国家安全机关总结表彰大会代表,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理解支持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同心协力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

20157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配合工作

面对严峻复杂的隐蔽斗争形势,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每一位公民应记住下面口诀:

间谍就在你身边,交友切记要防奸;

利诱胁迫加欺骗,敌人常用须分辨;

网上求职留心眼,切莫助敌做眼线;

通话上网莫涉密,泄密就在一瞬间;

涉密载体要管好,丢失泄密不得了;

发现间谍早报告,举报电话要记牢。

●各部门、各单位应进一步健全各项内部管理、保密制度,落实职责要求,加强对涉密人员“防策反、防窃密”教育,认真开展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纠正、处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内部网络和涉密载体的管理,严格落实“物理隔离”等保密措施,确保国家秘密和科技、学术及商业秘密的安全。

●每个公民都要明辨是非,规范个人言行,不做影响和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的事情,为国家分忧。

●每个出国(境)团体及人员要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提高警惕,严守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做好保密防盗、防范策反等工作,确保自身安全。

●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出示相关证件时应配合调查、反映实情并提供便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要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国家安全机关全国统一的受理举报电话为12339

评论

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多重意义

莫纪宏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4月15日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意义深远。首先,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公众广泛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将获得弘扬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良好效果。

其次,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国家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指导思想,规定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国家安全制度,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突出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而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通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一系列活动,可以让政府和社会公众有效地了解国家安全法提出的各项要求,从而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大家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最后,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的效果。国家安全法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集中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便于在短时间内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由此可见,国家安全法确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其中最重要的实践意义,就是要动员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价值。只有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国家安全才能真正获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础,也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的兴亡,还关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好了国家安全,既能保护国家利益,也能保护个体利益,而一旦国家安全受损,我们就有可能付出巨大的代价。

维护国家安全,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国家安全,也需要发挥每个公民的力量,打一场“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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