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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5年8月,下辖船山区、安居区、射洪县、蓬溪县、大英县等5个基层法院。年平均审、执结各类案件30000余件。
名称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遂宁市河东新区灵云路
邮编
629000
电话
0825-2912238
成立时间
1985-08-01

目录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在编干警
107人,其中硕士研究生5人,研究生10人,本科生 66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81%,具备审判职称68人。内设20个部门。

主要职责

()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中级以上法院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上级法院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和审理管辖争议的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立法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辖区内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辖区内法院的财务、装备、技术、鉴定等工作,并负责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十一)承办其他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协助院领导处理司法公务,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事务;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信息、文秘、档案、保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负责内外联络与协调工作;处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事项;协调处理来信来访有关事项;负责本院机关行政财务管理;监督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下级法院相关工作。

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686883

()政治部:主管法院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负责法院机构编制工作;主管本院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党组的会务及交办事宜;组织离退休干部进行政治学习和开展活动;承办离退休干部的有关事宜及计划生育工作;承办本院法官考评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及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法官等级评定、晋升的呈报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争先创优、表彰奖励、教育培训、法官管理调研等工作。

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825-2688595

政治部宣传教育处联系电话0825-2912278

()立案庭:对本院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立案登记;依法审理不服下级法院不予受理、管辖异议的上诉案件;依法审查申诉、申请再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卷。负责应由本院依法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负责司法救助工作;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进行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处理来信来访;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限流程管理;监督和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

立案庭联系电话:15388364560

()刑事审判第一庭:依法审判除经济犯罪、盗窃、毒品案件以外的第一、二审刑事案件;检察机关抗诉案件;负责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的刑事审判工作。

刑一庭联系电话:0825-2910986

()刑事审判第二庭:依法审判经济犯罪、盗窃、毒品犯罪的一审、二审案件;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的刑事审判工作。

刑二庭联系电话:0825-2911126

(六)民事审判第一庭:依法审判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房地产及相关合同等纠纷的一审、二审民事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和人民法庭工作。

民一庭联系电话:0825-2912318

(七)民事审判第二庭:依法审判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民一庭管辖外的合同纠纷案件;期货、股票、证券、票据等一审、二审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

民二庭联系电话:0825-2687805

(八)民事审判第三庭:依法审判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商标侵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破产案件;涉外、涉港澳台一审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

民三庭联系电话:0825-2688189

()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宜。

行政庭联系电话:0825-2912189

()审判监督庭:依法审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的申诉;审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复查交办案件;审理同级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负责各类申诉案件的交办、督查工作;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

审监庭联系电话:0825-2911559

(十一)执行局:依法执行本院第一审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和调解书中有关财产内容的决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依法提级执行及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对法院执行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和协调;指导和协调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协调处理法院之间以及与其他有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案件。

执行局联系电话:0825-2688280    2912216

(十二)研究室:负责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承担法院开展学术研讨和实证调研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法院的新闻报道、法制宣传工作以及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负责司法统计;负责组织、汇总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承担吉安市法官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刊的编辑发行工作;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的调研宣传和司法统计工作。

 

研究室联系电话:0825-2680062

(十三)司法技术室:负责法院司法技术咨询、技术审核,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负责法院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开展司法技术工作。

技术室联系电话:0825-2912268

(十四)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负责本院机关及全市人民法庭的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法院的武器、车辆、服装等专项物资装备计划、管理及分配工作;负责本院后勤服务和日常对外接待工作。

行装处联系电话:0825-2688269

(十五)司法警察支队:负责指导法院司法警察的警务、教育、警衔呈报、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的警力调配;负责警卫法庭、看管押解刑事被告人和人犯等工作;组织和参与对死刑人犯的执行;参与有关审判和执行的工作事项;负责本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法警队联系电话:0825-2910873

(十六)机关党委:负责院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协助行政领导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办理机关党员违纪处理的有关工作;领导中院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机关党委联系电话:0825-2256048

(十七)监察处:监察处负责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法院系统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党纪国法及行政纪律的情况;受理法院系统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法院系统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制定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

监察处联系电话:0825-2912286

(十八)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负责对全院案件的审限动态进行监控;负责全院案件审理、执行流程管理工作,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审限、结案、执行、案件移送、归档等进行全程监控,责任到人;负责对全院案件质量效率的统计、评估、上报、通报工作;负责全院审判部门和法官审判业绩考证工作。“审管办”的设立,将进一步加强该院管理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规范、引导、制约、服务”的职能作用,为进一步完善目标绩效考核办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审管办联系电话:0825-2912236

十九)司法调解中心:坚持“调解优先”的理念,以诉前调解为主、诉调对接为辅,对立案审查阶段、立案后移送审判庭前的一审、再审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协调、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案件、申诉、再审以及信访案件等,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对案件进行调解。

司法调解中心联系电话:0825-2688307

(二十)赔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国家赔偿审判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办理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赔偿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赔偿办联系电话:0825-2656803

法院建设

建院以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为促进全市政治安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最佳文明单位”;被省高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调解、执行、调研、审判监督先进集体,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普法、维稳、队伍建设等先进集体。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兴一流作风,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全面建设现代化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遂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所获荣誉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最佳文明单位”;被省高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调解、执行、调研、审判监督先进集体,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普法、维稳、队伍建设等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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