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名称
- 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鹤壁市淇滨区鹤煤大道69号
- 邮编
- 458030
- 电话
- 0392-3380111
- 成立时间
- 1957年5月
党组书记、院长刘明:主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建福:协助院长主持机关日常事务,分管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审判监督庭、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
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凤海:分管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少年综合审判庭;
党组成员、副院长贾立新:分管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房地产审判庭、金融审判庭;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冯仲军: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监察室;
党组成员、副院长袁希利:分管信访、立案庭、司法警察支队;
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张合庆:分管执行局、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司法技术处;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贺曦:分管政治部、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法官培训中心、群团组织。
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政治部(设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执行局(设执行庭、综合处)、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少年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房地产审判庭、金融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支队、司法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政策研究室、法官管理处、审判管理办公室。
下属事业单位2个: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法官培训中心。
近年来,鹤壁中院在市委和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
鹤壁中院多项工作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先后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荣获“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两次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省法院表彰为“全省先进中级法院”。在对全省18个中级法院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鹤壁中院保持了连续五年第一名的位次,全市五个基层法院也名列前茅。浚县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淇滨区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一等功集体”,鹤山区法院荣获“全国法院文明示范窗口建设”先进单位。还涌现出了全国办案标兵郑月娟、齐金萍,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李桂红、全国先进个人韩明文等一批先进个人。
2009年以来,全市法院先后共有138个集体和117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使干警队伍呈现出了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全市法院实现了队伍建设谱新曲,审判工作上台阶,为推进鹤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