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名称
-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安阳市文峰区地 址安阳市紫薇大道东段579号
- 邮编
- 455000
- 电话
- 0372-3163078
- 成立时间
- 1950年4月1日
目录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三)依法办理应由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
(四)受理不服所辖县(市)、区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五)依法审判由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六)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案件指定管辖权。
(七)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八)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九)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十)开展与法院工作有关的调查研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十一)对市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全市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主管部门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领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十二)主管全市法院的监察工作。
(十三)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学遵守宪法和法律。
(十四)监督指导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
(十五)监督指导全市法院的司法警察工作。
(十六)管理全市法院系统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指导基层人民法庭建设。
(十七)完成应由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工作。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负责市中级人民法院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和建议提案的办理及督导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等文件材料;负责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图书、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外事接待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协调指导全市法院同项工作。
(二)政治部
负责全市法院的思想政治、评先表彰、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地方党委搞好下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协助主管部门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人民法院法官等级评定和司法警察警衔评定相关工作。主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人事工作;承办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机构编制等组织人事管理事项;负责法制宣传、新闻报道工作。政治部为副县级规格,内设人事处、宣传教育处。
(三)立案第一庭
负责对本院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立案审查、登记、排期、送达开庭传票;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各类案件裁定再审;行使案件的指定管辖权,审理当事人不服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异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裁定的上诉案件;办理司法救助申请和诉前保全等事宜;不服本院一审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卷宗呈报工作;监督和指导基层法院的立案工作。
(四)立案第二庭
负责协调处理本院涉诉信访工作,监督和指导基层法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审查处理不服全市法院生效裁判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领导机关、院领导交办的应由本院复查处理的各类案件;受理群众来信及处理群众给领导来信,并负责登记、交办、上报案件办理情况;做好来访群众接待工作;处理上级交办的各类涉诉信访案件;做好重大敏感时期的接访工作安排部署及日常接访工作;做好对基层法院和中院业务部门的涉诉信访案件的督导、检查;完成诉前化解及院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等第一、二审案件;负责有关大案要案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办理下级人民法院有关延期审理案件的请示;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有关刑事审判工作。
(六)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破坏社会主义市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第一、二审案件;负责有关大案要案的协调、指导工作;办理由本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负责办理下级人民法院有关延期审理案件的请示;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有关刑事审判工作。
(七)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审判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审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以及婚姻家庭案件、继承纠纷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审判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行政诉讼案件(上述案件,包括本院受理的第一审和第二审案件);未成年人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办理下级人民法院请示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有关事宜;办理下级人民法院有关延期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的请示;提出有关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司法解释建议;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
(八)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第一、二审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权利、房地产及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指导基层人民法庭工作;负责办理下级人民法院有关延期审理案件的请示;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审判工作。
(九)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第一、二审合同、证券、票据等纠纷案件;审理申请撤销仲裁的案件;负责办理下级人民法院有关延期审理案件的请示;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审判工作。
(十)民事审判第三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知识产权和破产案件;负责办理下级人民法院有关延期审理案件的请示;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审判工作。
(十一)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依法审判第一、二审行政案件;审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行政审判监督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依法办理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审查处理赔偿告诉、申诉案件;指导下级人民法院赔偿案件工作。
(十二)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再审案件;审判不服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民事生效裁判的再审案件;审判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
(十三)执行局
执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协调处理下级人民法院执行争议案件;组织全市法院统一的执行行动;负责处理委托执行事宜;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执行局局长可以高配为副县级。
(十四)研究室
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开展总结审判经验的调查研究及办理其它有关审判工作事项;负责司法统计、院志编纂及法官协会工作;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办理下级人民法院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
(十五)法警支队
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负责司法警察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装备建设;组织协调重大警务活动,负责法庭警卫、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死刑;参与执行局有关执行工作事宜;负责维护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的安全和秩序;指导、协调下级法院的法警工作。
(十六)司法鉴定技术处
负责审判工作中所涉及的司法技术鉴定及其他专门性技术工作;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七)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负责本院财务、车辆、通讯、固定资产、环境内务、办公现代化的管理工作;管理和使用预算内外经费、诉讼费等各项经费,监管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法院系统专项物资装备的计划、标准、管理办法、分配方案及发展计划;拟定和组织实施本院基建规划、计划并筹措所需经费;指导下级法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办公现代化、通信和两庭建设工作。
(十八)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主管全市法院系统的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全市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受理对全市法院系统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对全市法院系统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调查处理全市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负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对全体干警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制定有关监察工作和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
(十九)机关党委
负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负责文明单位、文明系统创建等项工作;负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青、妇等工作;做好统战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院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十一)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庭
负责审理本辖区由中级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负责审理基层法院破产案件中依法准予上诉的裁定;指导下级法院的破产案件审理工作。
(二十二)驻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审判庭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属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出机构,行使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相应的权能。其职责是:负责开发区范围内应由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
(二十三)金融审判庭
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一、二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对下级法院金融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向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发布审判信息及司法建议等工作。
(二十四)直属事业单位
1、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安阳分院
负责全市法院干警和初任法官的教育培训等工作。
2、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协调机关物业管理事项;负责本院水、电、暖供给与修缮,办公用具的维修及电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本院机关大院的美化、绿化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使用本院临时人员工作;牵头做好本院爱卫会相关工作等。
2012年以来,安阳中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坚持将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确立了“严管厚爱,重教规范,团结和谐,快乐模范”十六字治院方针,以上率下抓引领,猛药重拳抓治乱,重教规范抓提升,三年迈出三大步,领导班子全面加强,队伍面貌焕然一新,司法作风显著改善,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审判质效稳步提高,服务大局更加有力,整体发展趋势向好、气势向上、态势向优。2014年初被省法院表彰为先进集体,6月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安阳法院视察调研期间给予充分肯定,全市各界给予高度评价。
近年来,安阳法院系统先后涌现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汤阴县法院,“全国优秀法院”滑县法院、文峰区法院,“全国模范法官”杜文君,“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安阳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等先进典型。近三年来,全市法院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单位15个,先进个人3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