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目录
河东区人民法院位于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与十五经路交口,地处天津市市区东部,毗邻天津站,下辖12个街道办事处,近几年来每年收结案件均在万件左右。
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综合科、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审判监督庭、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办公室等部门。
一、研究室负责本院工作报告、信息、调研、经验材料、总结等综合文稿的起草以及对外宣传等工作。
二、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审判质效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统计、网络管理、信息化及司法公开等工作。
三、刑事审判庭负责刑事公诉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
四、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四庭负责民事纠纷案件的审理。
五、民事审判三庭负责商事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
六、行政审判庭负责行政案件的审理和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工作。
七、执行局综合科、执行一庭、执行二庭、负责诉讼和非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
八、立案一庭、立案二庭负责本院的立案审查、诉讼费用的核定及支付令、公示催告和诉前保全、小额诉讼、信访登记、接待、督办、反馈、总结等工作。
九、审判监督庭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质量认定,再审、国家赔偿、申请复议案件的审查、审理工作。
十、办公室(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办公室)负责评估、鉴定工作。
河东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多种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坚持司法民主,多种角度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坚持司法公开,多种渠道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坚持司法和谐,多种路径创造和谐诉讼秩序。自1950年建院以来, 历经几代法官群体的艰苦努力,河东法院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涌现出一批以“全国首届十佳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王家新,“全国先进工作者”沈志辉,“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王虹,“天津市劳动模范”李研学等为代表的先进典型,并被国务院授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四次,还先后多次获得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法院称号。
在今天司法公开化的大背景下,河东法院弘扬“以诚崇法、以德为人”的治院理念,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并将为逐步实现案件质量优质化、诉讼成本低廉化、审判作风文明化、法官队伍职业化、法院管理规范化、办公条件智能化的目标不懈努力!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下一篇 《苏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