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林区中级法院
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成立于 2014年8月16日,由原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和原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撤并而成,现正处于林业司法体制改革和法院组建期间。目前在坐落于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1117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学院办公楼内办公。
- 名称
- 长春林区中级法院
- 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1117号
- 邮编
- 130033
- 电话
- 0431-88556780
- 成立时间
- 2014-08-16
目录
2013年5月至2014年9月,经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直接隶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管理。撤销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和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管辖范围为原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和原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管辖区域内的各类案件。下辖红石、白石山、江源、抚松、临江5个林区基层法院和湾沟、露水河、泉阳3个法庭。2015年1月1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正式开展审判工作。目前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内办公。
两级法院现有人员172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75%,其中法学博士1人,硕士研究生10人,占总人数的6%。队伍逐年呈高学历化、专业化的特点。
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下设政治部(内设干部处、宣传教育处)、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处、执行二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监察室(督查办公室)、办公室、技术处(司法技术辅助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另设机关党委。
中院下辖5个基层法院和3个派出法庭:红石林区基层法院、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下设湾沟法庭)、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下设露水河法庭、泉阳法庭)、临江林区基层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