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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极理论

增长极理论(Growth Pole)由法国经济学家佩鲁在1950年首次提出的,该理论被认为是西方区域经济学中经济区域观念的基石,是不平衡发展论的依据之一。增长极理论认为:一个国家要实现平衡发展只是一种理想,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经济增长通常是从一个或数个“增长中心”逐渐向其他部门或地区传导。因此,应选择特定的地理空间作为增长极,以带动经济发展。
中文名
增长极理论
外文名
Growth Pole theory
理论提出
法国经济学家佩鲁
提出时间
1950年
理论发展
法国经济学家布代维尔等

目录

增长极理论增长极理论
      增长极概念最初是由法国经济学家弗郎索瓦•佩鲁(Francois Perroux)提出来的,他认为,如果把发生支配效应的经济空间看作力场,那么位于这个力场中推进性单元就可以描述为增长极。增长极是围绕推进性的主导工业部门而组织的有活力的高度联合的一组产业,它不仅能迅速增长,而且能通过乘数效应推动其他部门的增长。因此,增长并非出现在所有地方,而是以不同强度首先出现在一些增长点或增长极上,这些增长点或增长极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外扩散,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同的最终影响。法国的另一位经济学家布代维尔认为,经济空间是经济变量在地理空间之中或之上的运用,增长极在拥有推进型产业的复合体城镇中出现。因此,他定义:增长极是指在城市配置不断扩大的工业综合体,并在影响范围内引导经济活动的进一步发展。布代维尔主张,通过“最有效地规划配置增长极并通过其推进工业的机制”,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美国经济学家盖尔在研究了各种增长极观点后,指出影响发展的空间再组织过程是扩散—回流过程,如果扩散-回流过程导致的空间影响为绝对发展水平的正增长,即是扩散效应,否则是回流效应。

内容

狭义经济增长极

有三种类型,一是产业增长极,二是城市增长极,三是潜在的经济增长极。

广义经济增长极

意谓凡能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因素和生长点,其中包括制度创新点、对外开放度、消费热点等等。

经济增长极具有相对性和变异性,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经历了均衡(20世纪50-70年代)-非均衡(80年代)-非均衡协调(90年代)的动态发展过程,典型的发展中大国和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这一国情和区情,决定了我们应该采用以增长极理论为基础的非均衡型区域经济发展战略。

增长极理论从物理学的 “磁极”概念引伸而来,认为受力场的经济空间中存在着若干个中心或极,产生类似“磁极”作用的各种离心力和向心力,每一个中心的吸引力和排斥力都产生相互交汇的一定范围的“场”。这个增长极可以是部门的,也可以是区域的。该理论主要观点是,区域经济发展主要依靠条件较好的少数地区和少数产业带动,应把少数区位条件好的地区和少数条件好的产业培育成经济增长极。增长极理论的基本点包括:

(1)其地理空间表现为一定规模的城市; 

(2)必须存在推进性的主导工业部门和不断扩大的工业综合体; 

(3)具有扩散和回流效应。

增长极体系有三个层面:先导产业增长; 产业综合体与增长; 增长极的增长与国民经济的增长。

在此理论框架下,经济增长被认为是一个由点到面、由局部到整体依次递进,有机联系的系统。其物质载体或表现形式包括各类别城镇、产业、部门、新工业园区、经济协作区等。

背景 

    经济增长极理论是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西方经济学家关于一国经济平衡增长抑或不平衡增长大论战的产物。

增长极理论最初由法国经济学家佩鲁(francois perroux)提出,许多区域经济学者将这种理论引入地理空间,用它来解释和预测区域经济的结构和布局。后来法国经济学家布代维尔(j.b.boudeville)将增长极理论引入到区域经济理论中,之后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john. frishman)、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gunnar myrdal)、美国经济学家赫希曼(a.o.hischman)分别在不同程度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使区域增长极理论的发展成为了区域开发工作中的流行观点。

增长极概念最初是由法国经济学家弗郎索瓦•佩鲁(Francois Perroux)提出来的,他认为,如果把发生支配效应的经济空间看作力场,那么位于这个力场中推进性单元就可以描述为增长极。增长极是围绕推进性的主导工业部门而组织的有活力的高度联合的一组产业,它不仅能迅速增长,而且能通过乘数效应推动其他部门的增长。因此,增长并非出现在所有地方,而是以不同强度首先出现在一些增长点或增长极上,这些增长点或增长极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外扩散,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同的最终影响。他借喻了磁场内部运动在磁极最强这一规律,称经济发展的这种区域极化为增长极。

佩鲁首先提出了一个完全不同于地理空间的经济空间。他主张经济空间是以抽象的数字空间为基础,经济单位不是存在于地理上的某一区位,而是存在于产业间的数学关系中,表现为存在于经济元素之间的经济关系。其次,佩鲁认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是技术进步与创新。创新集中于那些规模较大、增长速度较快、与其他部门的相互关联效应较强的产业中,具有这些特征的产业佩鲁称之为推进型产业。推进型产业与被推进型产业通过经济联系建立起非竞争性联合体,通过后向、前向连锁效应带动区域的发展,最终实现区域发展的均衡。这种推进型产业就起着增长极的作用,它对其他产业(或地区)具有推进作用。第三,增长极理论的核心是推进型企业对被推进型企业的支配效应。支配,是指一个企业和城市、地区、国家在所处环境中的地位和作用。

法国的另一位经济学家布代维尔认为,经济空间是经济变量在地理空间之中或之上的运用,增长极在拥有推进型产业的复合体城镇中出现。因此,他定义:增长极是指在城市配置不断扩大的工业综合体,并在影响范围内引导经济活动的进一步发展。布代维尔主张,通过“最有效地规划配置增长极并通过其推进工业的机制”,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美国经济学家盖尔在研究了各种增长极观点后,指出影响发展的空间再组织过程是扩散—回流过程,如果扩散-回流过程导致的空间影响为绝对发展水平的正增长,即是扩散效应,否则是回流效应。

作用   

增长极理论增长极理论
      增长极对地区经济增长产生的作用是巨大的,主要表现在:

(1)区位经济

区位经济是由于从事某项经济活动的若干企业或联系紧密的某几项经济活动集中于同一区位而产生的。例如,某一专业化生产的多个生产部门集中在某一区域,可以共同培养与利用当地熟练劳动力,加强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和共同承担新产品开发的投资,可以形成较大的原材料等外购物资的市场需求和所生产产品的市场供给,从而使经济活动活跃,形成良性循环。区位经济的实质是通过地理位置的靠近而获得综合经济效益。

(2)规模经济

规模经济是由于经济活动范围的增大而获得内部的节约。如可以提高分工程度、降低管理成本、减少分摊广告费和非生产性支出的份额,使边际成本降低,从而获得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3)外部经济

外部经济效果是增长极形成的重要原因,也是其重要结果。经济活动在某一区域内的集聚往往使一些厂商可以不花成本或少花成本获得某些产品和劳务,从而获得整体收益的增加。

层面

增长极理论增长极理论
      增长极体系有三个层面:先导产业增长; 产业综合体与增长; 增长极的增长与国民经济的增长。  

在此理论框架下,经济增长被认为是一个由点到面、由局部到整体依次递进,有机联系的系统。其物质载体或表现形式包括各类别城镇、产业、部门、新工业园区、经济协作区等。   

增长极形成与发展过程会产生两种效应: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  

佩鲁认为,极化效应促成各种生产要素向增长极的回流和聚集;扩散效应促成各种生产要素从增长极向周围不发达地区的扩散。在发展的初级阶段,极化效应是主要的,当增长极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极化效应削弱,扩散效应加强。 增长极效应是一种多种效应的复合体,如上游下游效应、集聚效应和互利效应等。 

必需条件

(1)在一个地区内存在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群体和企业家群体,这实际上是熊彼特关于创新学说的反映,即创意与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元动力而非简单的投资或消费拉动;   

(2)必须具有规模经济效应。即发育成为增长级的地区需具备相当规模的资本、技术和人才存量,通过不断投资扩大经济规模,提高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率,形成规模经济;   

(3)要有适宜经济与人才创新发展的外部环境,它包括既要有便捷的交通、良好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还要有政府高效率运作,恰当的经济政策、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以及人才引进与培养等“软环境”。 

优缺点  

理论优点

增长极理论提出以来,被许多国家用来解决不同的区域发展和规划问题,这是因为它具有其他区域经济理论所无法比拟的优点:   

第一,增长极理论对社会发展过程的描述更加真实。新古典经济学学者信奉均衡说,认为空间经济要素配置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即使短期内出现偏离,长期内也会回到均衡位置。佩鲁则主张非对称的支配关系,认为经济一旦偏离初始均衡,就会继续沿着这个方向运动,除非有外在的反方向力量推动才会回到均衡位置。这一点非常符合地区差异存在的现实。

第二,增长极概念非常重视创新和推进型企业的重要作用,鼓励技术革新,符合社会进步的动态趋势。   

第三,增长极概念形式简单明了,易于了解,对政策制定者很有吸引力。同时,增长极理论提出了一些便于操作的有效政策,使政策制定者容易接受。例如,佩鲁认为现代市场充满垄断和不完善,无法自行实现对推进型企业的理性选择和环境管理问题,因此,提出政府应对某些推进型企业进行补贴和规划。

理论缺点

很多国家的实践表明,增长极理论指导的区域发展政策没有引发增长极腹地的快速增长,反而扩大了它们与发达地区间的差距,尤其是城乡差距,所以70年代以来增长极理论的有效性受到怀疑,究其原因,增长极理论的主要缺陷有:

(1)增长极的极化作用。增长极主导产业和推动性工业的发展,具有相对利益,产生吸引力和向心力,使周围地区的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转移到核心地区,剥夺了周围区域的发展机会,使核心地区域周围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扩大,这是增长极对周围区域产生的负效果。

(2)扩散阶段前的极化阶段时间过于漫长。扩散作用是极化作用的反向过程,两者作用力的大小是不等的。缪尔达尔认为市场力的作用通常是倾向扩大而不是缩小地区间的差异,在增长极作用过程中,如果不加强国家干预,回流效应(即极化效应)总是大于扩散效应。但赫希曼认为,增长的累积性不会无限的进行下去,从长期看,地理上的涓滴效应(即扩散效应)将足以缩小区域之间的差距。1979年,布赛尔在其论文《增长极:它们死了吗》中,提出扩散效应和回流效应随时间推移而变化的观点。无论哪种观点,增长极的扩散效应不可否认,扩散阶段前的极化阶段是漫长的也无庸置疑。然而,要度过这个漫长时间,落后地区的人民要继续忍受贫困,政治不安定因素可能增加。对于讲求政绩的政府官员,在短期内看不到政策的显著效果,也一定程度上对增长极政策的实施起到阻碍。

(3)推动性产业的性质决定增长极不能带来很多就业机会。推动性产业是同主导产业紧密配合的新兴产业,具有很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属于迅速增长的企业类型,而且具有较大的规模。推动性产业的性质决定了增长极一般一现代工业为目标,技术装备和管理方法较为先进,因此培育增长极并不可能解决很多的结业问题,而且容易形成“飞地”型的增长极。

(4)新区开发给投资带来一定难度。上文已经论述从政府角度增长极政策实施的难度,投资商角度上,增长极一般以城镇为依托,又常不在已有建成区,这些地方交通一般不便,生活服务设施相对较差,投资者往往不愿意为这种新区投资,而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政府的投入,如果政府不采取积极的态度,增长极政策的实施困难很大。

(5)增长极理论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区域发展政策,它单纯依靠外力(外来资本以及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等),可能造成脆弱的国民经济。在全球化与本地化趋势并存的世界经济中,寻求依靠内力发展地方经济的道路(endogenous regional development),以知识和技术为本的区域发展战略越来越受到很多国家政府的重视。

理论应用

增长极发展应用

现代区域经济研究中,增长极理论被广泛用作为区域发展的指导理论,对增长极的具体解释产生了众多差异。有人认为增长极是推进型产业及其相关产业的空间集聚;也有人认为增长极是一个带动周围区域经济增长的城市中心,并且这个增长中的城市中心,其特点 是在一个时期内比区域内其他地区有更高的就业增长率,能通过扩散效应带动周围腹地增长的相关产业的空间集聚等等。综合起来区域经济中的增长极由专家定义为:由推进型产业及其相关产业的空间集聚而形成的经济中心,它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增长能力,并能通过扩散效应以自身的发展带动其他产业和周围腹地的发展。区域增长极具有以下特点:在产业发展方面,增长极通过与周围地区的空间关系而成为区域发展的组织核心;在空间上,增长极通过与周围地区的空间关系而成为支配经济活动空间分布与组合的重心;在物质形态上,增长极就是区域的中心城市。可以说对区域增长极的解释都存在布代维尔增长极的观点,都渗透了这样一种思想,即由于区域规模不一,增长极的规模也有等级之分,极化空间与城市中心的等级概念有相应的关系:一个极化区是一个异质空间,其中不同的组成部分相互依赖,相互补充,他们与区内占支配地位的城市中心或极所进行的商品和服务贸易超过与周边区域的贸易。

应用效果

虽然说佩鲁的增长极理论与区域增长极理论有出入,但将它的思想应用于区域开发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增长极理论中的经济关系是建立在抽象的经济空间结构中,但任何活动也必然依存于一定的自然实体,不能说增长极理论是针对区域开发而设,却可以认为,增长极理论思想是区域开发的指导思想。从实践上看,增长极理论是建立在非均衡发展基础之上。它应用于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是指由于某些主导产业或有创新能力的大企业在核心区或大城市的集聚,导致资本与技术的高度集中,容易形成规模经济和相关的外部经济,从而通过自身增长迅速的增长极对临近地区产生强大扩散作用,带动相邻地区的共同发展。这一理论的实质是一种区域内部发展理论,强调区域内部增长中心本身的形成与发展,通过增长极地区的优先增长,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从增长极理论产生的背景来看,增长极理论的形成主要针对经济发展步入成长阶段或成熟阶段的区域而言的。佩鲁增长极的形成与发展其前提是市场的有效需求,市场的有效需求的形成必须是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发达经济的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低,经济运行机制不健全、落后的地区环境条件等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异,而且落后地区或萧条地区一般缺乏商品市场的开发能力及新产品的开发能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新的企业无法发展。

增长极理论提出后,被许多国家用来解决不同的区域发展和规划问题。70年代以后,增长极理论曾广泛应用于不发达经济和不发达地域经济发展,成为指导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许多国家试图运用这一理论消除落后地区的贫困,促进各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在一些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地区也曾收到一定的效果。其中取得较大成功的国家有巴西和马来西亚。

他国情况

(1)在巴西的应用

就巴西而言,它在东南部地区经济发展时期,采取种种激励手段来刺激亚马逊河流域等落后地区的经济增长。如把首都从繁荣的里约热内卢迁往落后的巴西利亚,修建贯穿亚马逊河流域的公路体系,鼓励向落后地区移民,同时,重视落后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开辟新工业区,利用优惠政策吸引外来投资,开辟内地自由贸易区等。在政府政策的扶持下,位于亚马逊河中游的“玛瑙斯自由港”成为巴西最大,也是全世界最大的经济特区。它被作为推动巴西中西部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和辐射中心,有效地带动了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

(2)在马来西亚的应用

马来西亚曾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在东南亚金融风暴之前,马来西亚不仅经济高速增长,而且国内经济稳定、地区间收入分配较公平。

该国成功的经验是鼓励出口工业,实现了产业升级,大部分新工业为高科技产业,从而提高了马来西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同时,该国政府针对国情提出了适度的不平衡发展战略,既不损害发达地区的经济利益,又使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能快速增长。马来西亚东部落后,西部较为发达,因此该国开始采取了与佩鲁的增长极观点较为接近的政策,为创新创造垄断机制,并鼓励在一定时期内将增长集中于特定的产业和特定的地区。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马来西亚开始减少向繁荣地区如雪兰莪地区的人口流动,前提条件是以不损害繁荣地区的根本利益和经济活力为原则。不过政府也不鼓励私人投资流向特别贫困的地区,而是鼓励人才和资金向中等发达地区转移,如转移到比较发达的帕朗地区。因为这些地区具有较好的基础设施和发展潜力,其经济扩张力大到足以克服发达地区带来的不利的回波效应。政府通过向帕朗地区投资,为建立西北地区的增长极提供优惠政策以产生扩散效应。这样就使那些相对贫穷、停滞的地区逐步发展为富裕的地区,尤其是政府对高科技电子等创新产业的扶持,带动了许多企业的模仿和不断创新,使帕朗和周围地区发展成为世界性的电子产品出口基地。与此同时,马来西亚政府鼓励发展全国各地的贫困中小城市。

马来西亚的经济发展政策就是以增长极理论为基础,采取的政策符合自身国情,既充分发挥增长极的扩散效应,又力求克服其不利的回波效应;既考虑到地区优先发展战略,又兼顾了落后地区的发展,从而较好地解决了地区发展差距和地区收入差距问题。

这两个国家成功的经验表明,应当把增长极理论与本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同时,还需要正确的政府行为,政府应采取适当的干预政策,制定开发落后地区的合理政策规划,以促进落后地区和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

但也有一些国家将增长极理论作为制定地区发展战略依据,希望借此实现经济增长,但结果并不理想。如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加拿大等国曾先后遇到这一问题。意大利、西班牙曾参照增长极理论,组成几个大小不等的“工业发展区域”和“工业化核心”,却因为忽视农业和中小企业的作用、推进型企业与当地自有资源脱节、严重依赖外国资源、不能有效吸收当地劳动力等原因,未能促进当地经济增长。这些增长极被喻为“嵌在落后地区的飞地”。

理论培育

增长极理论增长极理论
参考作用 

尽管佩鲁的增长极理论在区域实践中存在诸多的不可行性,但其思想却是可以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首先,在落后地区培育增长极首先应该打破行政界限的分割。如果只在单一的行政区内考虑增长极的建立一方面势必形成地方经济发展的割据状态,造成资源浪费、地方之间争夺资源,使资源不能实现最优配置。形成工业项目遍地开花、大而全、小而全的局面。另一方面破坏经济在空间中的联系,也就进一步削弱了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调节作用。用理查(Richarson)的观点来说就是:“重要的是应该看到,即使在工业并不高度发达的区域中,空间结构也以微弱的形式存在。”可以看出,这里把佩鲁的大的经济空间发展缩小到一个具体小区域的经济空间,把增长极更加具体化到一个点上,这个空间也必须一个按经济活动联系所界定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中寻找经济增长极。

等级规划

其次,在欠发达地区培育增长点可以按照城镇等级体系来进行规划。哈里•理查森认为:先进的工业化国家中的增长点无疑会包含有增长性产业,但简单地说,增长点背后的基本思想是,由人文活动、特别是经济活动构成的空间中会存在着某种秩序和规律。在每一区域内我们可以找到一个或几个优势节点或控制中心,其增长率及其功能会成为区域扩张率的重要决定量。这些节点的影响程度在整个区域中并不相等。当扩散效应和回流效应取得平衡时,区域增长随优势节点的出现而增加。这种空间中的秩序和规律可以看成现实中存在的城镇等级体系,各种资源要素从核心趋向边缘区的扩散是通过城镇体系来完成的。但要注意的是应该避免过多地选择发展的点,形成重复建设;还要注意新建项目与原有产业之间的联系,要能够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链;注意增长极的建立要能够和国家、区域层次上形成系统性,与广大农村要有较强的联系性。

政府管理

第三,要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加强区域基础设施的建设。基础设施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根本,具有投资多,效益慢的特点,实现全部私人投资不大可能。而且,基础设施的完善可以形成规模经济和集聚经济,创造良好的区域投资环境。如果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工业,配套设施跟不上,工业的发展就没有发展的支撑背景,从而阻碍工业的发展。因此,政府应该提高管理能力,发展区域经济要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始。

增长极有自然增长极和人工增长极,发达的地区拥有的是自然增长极,欠发达地区和国家就需要政策制定者的公共投资,对基础设施进行足够的投资,创造增长点。如果选择正确,其扩张率在将来会自我形成,呈现自然增长点的特征;规划得好的增长点是一种潜在的自然增长点,而规划得不好的增长点将会依赖于大量的公共投资而生存。因此,区域增长极的设置要切实考虑区域经济的要求,制订符合区情的区域发展政策和区域发展目标。如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意大利的区域差距最为显著。以罗马以南为分界线,意大利分为南北两个地区。南北地区较大的经济发展差距造成南方地区人口大量流向北方地区。为了缩小南北经济差距,遏制劳动力外流,意大利政府长期对南方地区经济发展给予巨大支持。建立交通干线、港口、水电等基础设施,鼓励并直接在南方地区投资,发展工业。经过战后数十年努力,南方经济有很大发展,但与北方地区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正如赫希曼所说的:“只依赖于公共投资政策来试图弥补区际间经济水平差距,一种方法是给落后地区提供像较发达区域一样好的基础设施。但是,这并不是产生增长的最有效方法,因为缺乏足够的企业关系,虽然也需要一些基础设施投资,但最根本的任务是资助落后地区那些已有的、有积极促进作用的经济活动。”

综上所述,用佩鲁观点来看,区域增长极的确定之首在于推进型产业的建立。为了促进增长极的形成,应致力于发展推进型企业和以推进型企业为主导的产业综合体。推进型企业和产业综合体通过技术创新活动,促进和带动区域经济迅速增长。作为增长极的推进型产业是指出口型产业,它具有国内和国际市场,创新能力强。而创新是产生极化效应的动力,创新活动不仅使单个企业获得生产效率的提高,而且还通过创新对当地和周边地区产生重要影响。

技术层面

从技术方面看,增长极内的技术创新活动使企业产出增长率、投资回报率大大高于落后地区同类企业,从而引起周围其他企业的学习和效仿;从社会结构方面看,创新使现有的社会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组织结构更容易朝着变革方向转变,使之适应创新结果,并成为下一次创新活动的基础;从社会心理方面看,创新强化了社会群体的进取意识,同时推动了周边地区劳动力为改变自己进入增长中心的比较劣势而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

在发达区域,由于产业结构和城市体系发育成熟,具有完整的产业关系和空间关系,技术基础和人力资本密集,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明显,增长极容易形成。欠发达地区自然资源丰富,但生产力水平不高产业结构和城市体系残缺,技术落后,人才缺乏,则引进需要同时创立产业联系与空间联系体系,引进和完善产业关系和空间关系结构。政府应该发挥能动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破狭隘和封闭的发展状态,形成一个没有行政界限的经济空间,培育一个生产要素能自由流动的区域经济环境,结合当前的技术基础,选择适当的增长极和与之相适应的技术等级和规模,促进推进型产业的集聚效应得以快速形成,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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