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 名称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
- 电话
- (010)59907588
目录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负责受理审查属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负责受理属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负责受理案件管辖范围内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公安机关不服区、县人民检察院不捕决定而提请复核的案件;负责对案件管辖范围内刑事上诉、抗诉案件和基层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监督;负责受理案件管辖范围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负责对案件管辖范围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判决的监督;受理案件管辖范围内的涉外案件;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监管场所收押人犯、罪犯改造工作的监督;负责对应由分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的审查及不服区、县人民检察院处理的赔偿案件的复议;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和权限内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院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负责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有关工作。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下设办公室、政治部(内设干部处、宣传处、教育训练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监察处、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二审监督处、反贪污贿赂局(内设办公室、侦查一处、侦查二处)、反渎职侵权局、控告申诉检察处、民事检察处、行政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处、法警处(法警支队)、行政装备处共计24个内设机构。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人员主要来自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及部分基层院。目前的队伍中,既有在检察系统工作多年、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同志,也有刚从院校毕业、接受过很好教育的大学生。有的同志是全国和北京市的检察业务骨干,有的同志办理过不少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有的同志获得过全国、省市级或者所在院的先进、优秀、嘉奖等荣誉称号或者专项表彰;有的同志锐意创新,主持或参与了各种层面的工作调研,研究成果转化为工作制度或举措,推动了相关工作创新发展;有的同志认真钻研,对本职工作有着独特见解;有的同志在本职岗位多年如一日辛勤耕耘,默默奉献,为检察工作整体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王一俊,男,汉族,1956年6月生,天津市人,1978年6月入党,1974年12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北京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大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长,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09年12月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