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 中文名
- 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 项
- 目:足球运动
- 相关任务
- 指导全国足球运动项目
- 职
- 责:全面负责本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
目录
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同时,又是中国足球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被赋予对足球运动项目全面管理的职能。
1.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统一组织、指导全国足球运动项目的发展
2.推动全国足球运动项目的普及、提高
3.通过发展必要的经营活动,为本运动项目的发展积累资金
1.全面负责本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项目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方针政策
2.负责和指导本项目优秀运动队建设和后备人材的培养,管理本项目的国家队
3.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全国竞赛制度、计划、规则和裁判法,负责本项目全国竞赛的管理,制定全国比赛规程和审定运动成绩
4.组织本项目的科学技术研究,进行器材的研究和开发,提高科学训练水平,组织宣传和出版刊物
5.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提出本项目的国际活动计划,组织实施参加国际竞赛队伍的建设、集训和参赛事项以及负责和指导在我国举办的国际比赛的审批和有关组织工作
6.积极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经营和服务活动,广开经费来源渠道,增强自我发展的活力和后备力量
7.搞好中国足球协会的组织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8.管理中国足球学校
9.完成国家体育总局交代办理的其它事项
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事业编制为72人。其中,国家足球队47人(运动员四十人、教练员六人、工作人员一人)编制由训练局划转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运动队的编制其他人员不得挤占。
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内部设有办公室、外事部、职业部、业余部和开发部等5个职能部门,领导干部人数为3人,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人数(含国家队领队和副领队)控制在12人以内。
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在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之下开展工作,有关训练竞赛、外事、财务和人事等工作分别由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职能部门实行队口管理。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内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所需要的经费实行差额补贴,原国家足球队经费由财务司在核实之后进行接收。同时,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还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和设施,以及足球运动项目的有利条件,积极开展经营创收与服务活动,广开经费来源渠道,保证事业发展的需要。
2016年2月,“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已经撤销,这意味着中国足协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局面将不再存在。今后,中国足协将以社团法人的身份对中国足球各项事务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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