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龚
王龚(生卒年不详),字伯宗。山阳郡高平县(今山东微山两城镇)人。出身世代豪族,其子王畅为“八俊”之一,其孙为“建安七子”之一的王粲。王龚最初被举孝廉,任青州刺史,敢于弹劾贪赃的二千石官员,受汉安帝嘉奖,入朝任尚书。历任司隶校尉、汝南太守,在汝南太守任上好才爱士,为政温和,颇受称赞。永建元年(126年),入朝任太仆,调任太常。后升任司空、太尉,任职严肃谨慎,非公事不与州郡官员通信来往。他痛恨宦官掌权,上疏极言宦官祸害,反被众宦官诬陷,经李固努力得大将军梁商出面,才得以免于获罪。于永和五年(140年)因老病而逊位,后于家中去世。
- 人物
- 王龚
- 字
- 伯宗
- 籍贯
- 山阳高平(今山东微山两城镇)
- 所处时代
- 东汉
- 官职
- 太尉
- 儿子
- 王畅
目录
史籍记载
汝南太守山阳王龚,政崇温和,好才爱士。以
张璠:“龚字伯宗,有高名於于天下。”
范晔《
儿子王畅,字叔茂,官至司空。
孙子
昔庄周妻死,鼓盆而歌。汉山阳太守薛勤,丧妻不哭,临殡曰:“幸不为夭,夫何恨!”太尉王龚妻亡,与诸子并杖行服,时人两讥之。晋太尉刘实丧妻,为庐杖之制,终丧不御肉,轻薄笑之,实不以为意。彼庄、薛弃义,而王、刘循礼,其得失岂不殊哉?何讥笑焉!
【译述】古代庄周的妻子死了,庄周敲着盆子高歌。汉代山阳太守薛勤,妻子死了他不哭,临到殡殓的时候他说:“你已经不算是夭折了,有什么遗憾的呢?”太尉王龚的妻子去世,王龚和几个儿子一起行丧礼,当时的人都讥讽他。晋太尉刘实的妻子去世,他为妻子按礼制服丧,在治丧期间他一点肉都不吃。当时那些轻薄的人讥笑他,很不以为然。庄周和薛勤丝毫不讲礼义,而王龚和刘实遵守礼法,他们谁对谁错难道还看得不明显吗?为什么要讥笑王龚和刘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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