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库-中国往事  > 所属分类  > 
[0] 评论[0] 编辑

十段锦法

十段锦法(汉语拼音:shiduanjinfa;英语:ten ranks of taxes),中国明代赋役制度。全名为十段锦册法,又名十段册法、十段田法、十段丁田、十段粮米、十段均徭、均徭提编、均平提编或提编,名称因地而异。始行于福建,最早记载为宪宗成化年间(1465~1487)邵武知府盛颙所进行的改革。嘉靖四十四年(1565)推行于江南。一条鞭法行后渐废,唯云南一直延续到万历朝。

目录

以此法编审徭役虽人田并计﹐丁粮兼派﹐但尤重于田粮﹐人丁之负担较轻﹐已具有摊丁入地因素。因各地丁粮﹑丁田折率不同﹐人丁徭役负担也有差异。如邵武府各县每丁折粮一石﹐人丁负担约占全部徭役的20%﹔武进县(今江苏常州)每丁折田一亩﹐人丁负担占全部徭役的8.5%。在力差改折银两及按丁粮分别编征徭银方面﹐十段锦的编审方法与一条鞭法略同﹐只是尚未与田赋合并征收。

附件列表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布巴    下一篇 十二指肠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 友情链接:
  • 中原企业家
  • 华锐社区
  • 法学学习
  • 故事库
  • 舆情信息
  • 郑州商业观察
  • 美丽中国
  • 药食同源
  • Lovely China
  • 纯欲天花板
  • 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