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学院
- 中文名
- 山西工商学院
- 英文名
- Shanxi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College
- 简 称
- 山西工商,STBC
- 创办时间
- 1986年
- 类 别
- 民办本科院校 学校类型商学
- 属 性
- 省属高等院校
- 所属地区
- 中国 山西 太原
- 现任校长
- 牛三平
- 主管部门
- 山西省教育厅
- 校 训
- 诚信、奉献、拼搏、争先
- 校 歌
- 我们都是工商人
- 主要院系
- 会计学院、商学院、金融学院、传媒学院等
- 学校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
- 学校代码
- 13691
- 邮 编
- 030006
目录
山西工商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迄今已经有29年的办学历史。学院现占地面积 702亩,建筑面积325544平方米。在校生15180人,设有商学院、会计学院、金融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学部,开设工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国际金融等34个专科专业和20个本科专业,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50个,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3个实践教学中心和3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154个,图书馆藏书120多万册。
学院现有教职工1012人,其中专任教师84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321人,占全体教师总数的38.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534人(其中博士39人,硕士495人),占全体教师总数的63.5%。学院在全省高校中率先成立了教师发展中心,组建了“百人教授团”,常年聘请省内专家、教授担任兼职教师,为学院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提供了可靠的人才和智力保障。
金融学院现有金融工程(本科2B)专业、财务管理(本科2C)专业、证券投资与管理(高职)专业和财务管理(高职)专业。在校学生人数为1421人,26个教学班。2006年证券投资与管理(高职)专业被确定为校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09年该专业被确定为省级精品建设专业;2012年财务管理专业被
会计学(本科 可授予管理学学士)
培养目标:崇德、立信、精明、严谨的会计人。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山西区域经济发展为宗旨,培养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基本理论,系统掌握会计学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会计法规,具有终身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机构从事会计实务与管理工作及相邻专业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会计信息系统、财务管理、财务报告分析等。
会计(专科)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掌握必要的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会计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从事会计工作能力的技能型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财政与金融、
一切为了学生成长、一切为了学院发展
一切为了学生成长,就是以学生为根本,学院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以学生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学生需要的就是教职工要做的。只要为了学生成长,应做到舍得一切、提供一切、服务一切、满足一切。
一切为了学院发展是学院的生命线,要生存必须求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为了更好地有利于学生成长。因此,领导时时刻刻谋发展,群众事事处处为发展。
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院发展,学院发展有利学生成长,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依存,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她是山西工商学院始终不渝的指导思想。
兢兢业业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
宗旨,即开宗明义。办学的主要目的和意图,就是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现在是这样,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我们的宗旨仍然是不会变的。我们学院定位是高等职业教育,她的主体就是“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就是要为国家、为社会、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合格的应用人才。培养“合格人才”是我们的起码要求,只有我们坚持把“合格”的基础夯实了,学院才能不断攀升,实现新的超越。
“兢兢业业”这是我们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做事就得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小心谨慎地去做好、去完成。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是我们的使命和责任。我们必须坚持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地去做好每一项工作、每一件事,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诚信 奉献 拼搏 争先
诚信:诚实、守信。诚实是真实的心意、言行和内心思想的一致;守信是遵守信约、诺言,有信用。
做人诚实,诚心相待、不虚伪、不蒙骗、不骄横、不欺诈。
做事守信,实践成约、不虚假、不推诿、不拖延、不敷衍。
全体师生都必须以诚信为立身之本,把诚信当作个人和事业生存和发展的信条。
奉献:恭敬的交付;呈献。
作为“工商人”就要树立吃苦耐劳、先人后已、不计得失、助人为乐的无私奉献精神,做“先天下人之忧而忧,后天下人之乐而乐”的人。在道德情操方面做到对
学院坚持把校园文化作为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在29年办学过程中孕育、锤炼和积淀形成的“三牛”精神,即顽强拼搏的拓荒牛精神、敬业奉献的孺子牛精神、争先创新的领墒牛精神,是学院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每年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和《月满工商》大型诗歌朗诵演唱会是学院文化经典保留项目,各种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实行独具特色的通才教育,是学院人才培养的一项创新。通才教育是“通识教育+专业教育+综合素质培育+实践体验式教育”的教育模式,配备有优秀军事教官,对学生实行全程“准军事化管理”,进行导师制人生护航和素质拓展训练,努力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学科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人格素养健全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10多年来,我院通才班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
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学生毕业后全部负责推荐就业。每年春季举办大型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建立了大型毕业生就业网站——“
赴台学生宣讲汇报会 1500名学生将参加交流
2014年6月26日,通才教学部举行赴台研修学生交流会,艺术设计学院、传媒学院、音乐学院共450名学生参加会议。据悉,赴台交流会将持续4场,1500多名学生参加交流。
赴台研修的
为做好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切实维护学院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工商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山西工商学院
2.学院代码:13691
3.学院地址:
北校区(龙城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99号
南校区(北格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格镇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层次:本科
6.办学性质:民办
7.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体检要求
1.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报考酒店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专科专业和旅游管理本科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视力正常、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3.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纹身,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听力正常。
第六条 招生计划
1.在国家及山西省政策指导下根据学院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规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学院往年计划等因素编报分省计划,报各省级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
3.我院无预留计划,全部向社会公布,当年招生使用。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4.我院艺术专业录取以各省统(联)考成绩为准。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所在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录取时,由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统一投档后,学院根据进档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考试省统(联)考成绩+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5.各专业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
6.考生外语语种不受限制,但入校后仅提供英语教学。
7.在录取过程中,对于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8.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我院对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确定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等因素确定;
(2)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进行专业调剂,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9.学院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或规定。
10.对口升学本、专科按照考生志愿、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生奖、助政策
1.学院对于高考成绩优秀的本科新生实行奖励政策。
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九条 收费标准
各专业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收费。
第十条 学历、学位证书
1.学生学业期满,修完全部教学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如符合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山西工商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 其它
1.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一律予以退回。
2.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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