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 中文名
-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 外文名
- ShanXi Pharmaceutical College
- 简 称
- 山西药院
- 校 训
- 修德济世 精业立身
- 创办时间
- 1957年
- 类 别
- 高等职业院校
- 现任校长
- 李华荣
- 所属地区
- 山西太原
- 主要院系
- 中药系,制药工程系,药品经济系,药学系,工商管理系等
- 主要奖项
- 山西省高职高专教学改革先进单位
- 发展目标
- 高水平、有特色的医药类高职院校
- 主管部门
-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目录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1957年建校,前身是中专建制的山西省中药材学校,2001年4月升格为高职高专层次的山西生物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2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同意更名为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隶属于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为山西乃至全国医药和食品行业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
学院地处
专业名称:中药
主要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中药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从事中药炮制加工、制剂制备和鉴定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和主要实践环节:
中医学基础、中药学、方剂学、药用植物、中药化学基础、中药鉴定、中药药剂、中药炮制、药理学基础、药事管理、中药厂见习、中药房毕业实习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专业核心能力:
中药炮制加工、制剂制备和鉴定能力。
可设置的专业方向:
中药鉴定、中药制剂。
就业面向:
医院中药房、
办学理念:形成“重德、强技、守信、求真”的办学理念。(重德:医药事关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从业之本德为先;强技:职业教育为个人谋生、造福社会做准备,强化技能为关键;守信:做人之本,经商之道;求真:真诚为民众服务);教师树立起“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既教书又育人的教育观,知识、能力与素质协调发展的人才观;理论与技能并重,重在技能的高职教育质量观。
办学模式:遵循高职教育规律,适应市场需求,开拓多种途径,形成开放式多元化办学模式;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全面职业素质、塑造完全职业人、校企全程合作育人、创造全程职场氛围、实行技能全达标考核”为理念,汲取传统教学模式的精华,构建“411”、“2+1”工学交替、产学结合、订单培养等符合高职人才培养需要,具有高职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
自2001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以来,我院一方面狠抓教学质量,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大力提升教学水平,另一方面在全体教师中坚持不懈地开展高职教育理论学习,提高教师对高等职业教育规律特点的认识,取得了丰厚的科研成果。
2002年至2010年我院
近年来,学院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首”的指导思想,立足于素质教育“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学会共处”四个基本点,以中药文化为背景,以企业文化为主导,以校园文化为依托,按照“齐抓共管,完善机制,培育特色,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把握实践教学环节,强化医药职业道德
实践教学环节是“药德”贯彻渗透的关键所在,每一项实践内容都具体包括了医药职业岗位的职责与规范。对于校内实训环节,我们结合专业与专业课程的特点,提出本专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如药物分析检验课,教育学生要一丝不苟,准确无误,不漏检,不漏项;中西药仓储课,教育学生要廉洁奉公,不以药谋私利,把好质量关,保证临床用药的供应,不合格产品不出室、不入库、不用于病人等。对于校外实训环节,着重围绕“岗前重教育,岗中重训练,岗后重考核”展开,如岗中训练,通过发挥指导教师和工人师傅的传、帮、带作用,以及每天岗位跟踪记录卡的监督约束作用,对学生在职业技术训练过程进行各种职业道德行为养成教育,使学生职业道德意识内化为一种自觉的职业行为准则。
二、强化毕业生教育,深化职业理念
在毕业之际,学院一是通过开展毕业生义务劳动、种植毕业树、升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776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
邮政编码: 030031
联系电话: 0351- 7820555 7820666
传真电话: 0351-7820636
网 址: https://www.sxbac.net.cn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根据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2.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3.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广泛监督。
三、招生计划
1.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需求等因素,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最终按核准的招生计划数执行。
2.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四、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3.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按其规定的投档规则执行。
4.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5.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
6.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依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以专业志愿、分数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7.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情况,则按相关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
8.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无加试要求,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9.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和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10.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
11.对考生体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五、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其它
1.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院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2. 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3.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和特困生补助,家庭困难学生还可参加勤工助学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院按信息公开有关要求,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有关信息。
5.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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