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昆会议
- 中文名称
- 坎昆会议
- 性质
- 国际会议
- 举办地点
- 墨西哥坎昆
- 首次会议时间
- 1981年10月22日
- 首次议题
- 合作与发展
- 二次会议时间
- 2010年
- 主要议题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6次缔约方大会和第6次《京都议定书》成员国大会
目录
2010年12月11日,墨西哥总统卡尔德龙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闭幕会上讲话。《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6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6次缔约方会议,于当地时间11日凌晨在墨西哥东部城市坎昆闭幕,大会通过了两份重要决议,取得积极成果。经过近两周的紧张磋商,原定10日闭幕的联合国坎昆气候变化大会11日终于画上了句号。
一是《哥本哈根协议》法律化,哥本哈根大会后,联合国成立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工作组,182个国家开始实质性协商。2010年5月首轮协商在德国波恩启动,各方对工作组主席提出的“谈判案文”意见不一。“案文”加入了《哥本哈根协议》,遭到了发展中国家的严厉批评。至于在《哥本哈根协议》法律化方面,美国以尚未立法而告吹。
二是各国减排目标的确立,从《京都议定书》的存废之争来年,2012后减排目标的确立并不明晰。
三是发达国家转让新技术问题,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在风能、太阳能等绿色能源投入了大量资金,且卓有成效。他们将此视为未来经济发展的另一制高点。他们不愿转让各种新技术,认为这是长期研究的成果,且掌握在私人大企业、大公司中,国家无权勒令其免费转让。其实,这也是发达国家阻遏新兴经济体继续发展的手段之一。但从知识产权的保护及国家经济利益等方面来说,真正满足发展中国家的需求还很遥远。
四是如何保障发达国家的资金援助及时到位。从目前欧盟的立场与表态来看,资金援助机制的建立应该是有希望的。
欧盟:虽然有所摇摆,但是欧盟仍倾向于支持国际社会就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之后的减排达成协议,制定约束性指标。减排目标---英、法、德等力图推动欧盟的减排目标从此前承诺的20%提高到30%。但是,须以其他谈判主体的“可比性”行动作为前提。并将其未来减排行动的可能性与“三可”和透明度问题挂钩。落实资金援助---欧盟表示愿意履行承诺,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快速启动资金,并承担总额的约1/3。还表示将资金承诺纳入各成员国预算。
基础四国(中国、印度、巴西、南非):作为“77国集团+中国”的组成部分,“基础四国”已经成为当前谈判中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的中坚力量。目前,中国、印度、巴西、南非已经建立其稳定的磋商和协调机制,在一系列核心问题上持相同或近似立场。四国呼吁,发达国家在资金募集来源、数量分担、分配方式、管理机制等诸多方面尽早采取切实行动。
非洲及最不发达国家:非洲及最不发达国家赞同哥本哈根会议上达成的温升不超过2℃,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不超过450ppm的目标,主张在此前提下,尽早就2012年之后的减排达成近期和中期安排。
小岛国联盟:强调气候变化对其生存严重威胁,要求国际社会采取更严格的减排措施,并提出温升不超过1.5℃,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不超过350ppm的目标。
美洲玻利瓦尔联盟:该联盟主张全球温升不超过工业革命前1℃,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控制在300ppm以内。
大会分别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下通过了决议,合称《坎昆协议》。
历经13天的马拉松式谈判,并在最后时刻“加时再辩”,各方终于就设立绿色气候基金援助发展中国家、控制全球气温升幅、保护热带雨林及分享清洁能源等议题达成协议。大会主席、墨西哥外长埃斯皮诺萨表示,《坎昆协议》标志着坎昆气候大会的成功。
“坎昆已经完成任务了,希望被巩固,对于多边机制下的气候谈判能够达成成果的信念也被加强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执行秘书菲格雷斯最后总结道,“各国表明,他们是可以在一起工作并达成共识的。”
在大会闭幕发言中,绝大多数国家代表称,尽管并不完美,但决议可以通过。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代表中国政府发言时也表示,虽然这两份决议还有不足,但中方对此表示满意,赞成大会通过这些文件。